即日起,《襄樊市物业管理办法(讨论稿)》正在公开征集市民意见。该办法规定,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专营单位(水、电、气等部门)将出台相关措施,直接对业主实行“终端收费”;新建小区在开发建设环节中就得实行“终端收费”;老旧小区也应在水、电改造后实行该政策。
实行“终端收费”后,小区物业将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路灯等设施,移交专业经营单位。届时,一户一表,额外的损耗由相关部门承担,一旦水管或电网出现损坏,相关部门也负责维护管理。
您欲提出物业管理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致电市房管局(电话3212327);也可写信至樊城区新华路市房管局大楼14楼物业科;或发电子邮件至396915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