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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掀起物管大讨论新高潮

2009-12-11 04:38 来源:iwuye.com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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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之家讯:深圳晚报“2009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满意度调查”系列报道出街以后,在市民中掀起了一轮有关物业管理的大讨论。

本周得票领先的莲花物业总经理俞永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莲花物业作为“深圳知名品牌”物业,20年来全心投入物业管理行业,秉承“专心创造价值,诚信赢得尊重”的企业核心价值观,始终以业主的需求为焦点,外树形象,内塑气质,以专业品质和服务精神全心全意为业主提供高性价比的物业服务;同时关注业主精神文化需求,大力开展丰富多彩、雅俗共赏的社区文化活动,培育邻里关爱、温馨和谐、健康高雅的良好社区文化氛围,为业主带来安全、舒适、温馨、美好的家园体验,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而市民也连夸本活动“深得民心”。12月初,家住罗湖区松园路的陈先生看到本报第一期报道后,心情十分激动。在和记者多次交流以后,他要求记者一定要到他们居住的小区作进一步采访。陈先生所在的小区在经过4个月的漫长历程后,终于成立了他们自己的业委会。陈先生连连对记者道谢,希望这样关注民心的活动继续举办下去。

活动主办方负责人表示,这个调查不仅仅是推举出一些好的物业管理公司,更重要的是希望通过此次活动让更多人了解物业管理这个行业,增强该行业的透明度,预防一些害群之马损害广大业主的权利,共同推动行业通畅无阻的健康发展。

截至2009年12月9日下午2时,“2009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满意度调查第二阶段”票数揭晓。对比第一阶段12月4日公布的596票,投票数激增。本次活动得到了市民如此积极的关注出乎活动主办方的意料。主办方也希望通过这次活动,能给广大市民推举出一批服务优质的物业管理公司,清除某些害群之马! 值得一提的是,特发特力物业管理公司在短短7天内票数激增112票,名次显著上升。不过,活动举办方表示,投票机制是每个号码只拥有一次投票权,重复的票都全部作废。只有真正业主满意度高的企业,才能成为最后的赢家。

业主与物管博弈案例

案例一:鸿翔花园业委会坎坷之路

从2005年5月31号筹建至今,深圳鸿翔花园业委会已经走过4年“筹”而未“建”的坎坷之路。12月3号,在历经“两次流产”的艰辛之后,鸿翔花园成功选举出自己的业委会。维权之路暂告一段落。

鸿翔花园位于罗湖区笋岗路以南。从2005年入住至今,已有2000多户业主。在过去4年时间内,一些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产生了一些纠纷,从小区13岁男孩在游泳池溺水身亡、电工不幸触电身亡,到业主从25楼电梯坠到18楼的历险记……很多业主都急盼业委会的成立。但由于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种种不协调,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迟迟未果。

在历经6次的筹备组大会之后,鸿翔花园首届业主大会委员会选举开箱仪式最终在今年12月5日尘埃落定。在社区街道办正确得力的支持下,在筹备组成员的不懈努力下,在小区业主们的大力支持以及物业管理公司的配合之下,鸿翔花园终于成立了自己的业委会,2172户业主从此拥有了自己的业委会。

案例二:业委会不得参与经营活动

日前,本报接到读者投诉,读者反映罗湖区金稻田路上绿景山庄内有一块区域,之前被外来泥头车运来的余泥渣土覆盖,而后,还种上了一些竹子,搞起了所谓的绿化。据《深圳特区报》记者调查,对于这些余泥渣土的来历,管理处也是一头雾水,直到后来才得知这些泥头车是小区的一位业委会成员从外面找来的。据了解,这位业委会成员事后在解释此事时表示:一,泥头车在此倾倒余泥渣土,小区可以从中获利;二,可以利用这些渣土,给临时停车场周边搞些绿化,可谓两全其美。为了进一步实施所谓的绿化,业委会方面还购买了200多棵竹子,在推平后的这块地上栽种。久而久之,便有了如今的这番情形。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不得作出与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本物业管理区域管理无关的活动,不得组织参与任何经营性活动。业主委员会超越职权作出决定,或者作出与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由签字同意该决定的委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据此,有关方面认为,绿景山庄业委会接收泥头车倾倒余泥渣土并从中获利,本身就不符合相关规定程序。其行为更涉嫌越权,并已就此事上报至区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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