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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给物业下了逐客令【2】

2009-12-21 09:24 来源:iwuye.com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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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物业下了逐客令

“这是广大业主的要求,作为业委会肯定要予以支持。”张先生说,随后他们向物业下了逐客令,要求兴达物业公司撤出。他们先通知了开发商,因为前期的管理合同是物业和开发商签的,希望物业移交。“但不知道怎么回事,开发商发给业委会一个函,意思是说物业不走和开发商无关。”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给物业发了一个函,他们拒不撤出,要求业主先交物业费,竟然还把函撕了。”张先生认为,如果哪个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可以起诉,但不能阻挠业主委员会接手小区。“有几家物业公司和我们业主委员会有接触,因为他们不撤出,所以此事搁置了。”一个月过去了,事情还没有解决。

兴达物业王经理 只要交了欠费立刻就走

“只要交了欠费我们立刻就走。”兴达物业王经理说,大部分的业主欠了他们共100多万,现在是往里搭钱,电梯停了好几部是因为交不起电费,现在大冷天这儿的暖气停了,还是因为交不起费。

王经理表示,兴达物业是2008年8月份入驻小区的。这儿谁来也管不了,历史遗留问题太多。“他们业委会成员全都欠费,而且贴通知不让其他业主交钱。”王经理说。

王经理说:“当初我们三方坐到一起,针对小区存在的问题都做了解答,该是我们物业完善的我们解决处理,该是开发公司的,由开发公司处理。那天开会时,确实有物业保安,但他也是业主,是我们这的回迁户。”

王经理说:“我出去也可以,把我们炒掉正常,是业主的权利,那我的费用咋办?不想交钱,还想把我们清出去,哪有这样的好事?”

“欠我100多万,我也不是慈善家,不能说不要就不要。”王经理说。

二道区建设局物业办管理科姜科长 业主欠费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长春市二道区建设局物业办管理科姜科长表示,他们对此事比较了解,前期开发公司和兴达有委托合同。但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选聘新的物业公司之后,前期合同就自动终止,像这种情况只要新的物业进入,兴达就必须撤离。对于业主欠费这一块,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并不影响新的物业公司进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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