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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房管局多个环节约定物业履约保证金

2009-12-10 06:12 来源:iwuye.com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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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之家讯: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如何使用?记者近日从成都市房管局获悉,为保障物业管理活动有序进行,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合法权益,成都市房管局出台了《成都市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管理指导意见》,对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的管理、使用、退还等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

该《意见》明确,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是指建设单位、业主、业主大会与其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支付的、保证其履行合同义务的资金。“以前对于保证金的建立与管理使用,也有指导意见,这次以文件的方式正式出台进行规范,在全国省会以上城市还是首次。”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意见》中还明确,建设单位、业主、业主大会应当在招标文件或协议选聘文件中明确交存保证金的要求,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交存和返还方式、交存数额和期限、计付利息的计算方式、存储的专户银行、发生争议的处理方式等6大方面进行约定。

据了解,保证金一般可按物业服务费用或建筑物管理维护费用年度总额的10%至20%计算,具体数额可以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上年度信用记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相对应,并因其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不同和信用记分结果的高低,酌情减免其缴纳的保证金。业内人士认为,此举能针对企业的信用进行考核,对企业自身有着很大规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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