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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辖区区级建设部门可直管物业管理

2009-12-19 07:57 来源:iwuye.com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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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之家讯:昨日,泉州市房管局将物业管理相关行政执法权下放,今后物业管理权限,将主要委托给辖区建设局管辖,这意味着辖区区级建设部门,可直接处理、协调物业与业主等相关事宜。

据悉,此次权力下放,涉及内容广,几乎涵盖了泉州市房管局所有与物业管理相关的行政执法权限,包括辖区范围内物业服务合同和小区管理办法备案、辖区范围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泉州市房地产管理局行政执法行为的执法依据》行政处罚等。

泉州市房管局李建芳局长介绍,社会对物业管理的认识还无法与城市的发展完全适应,由此产生了物业小区收费难、违章搭盖、小区安全等一系列物业纠纷和违法违规事件。

以前区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受行政执法权限限制,缺乏有效监管手段,导致工作难开展。现在“重心下移”,理顺物业管理体制,强化区级部门的监管职能,正是为了解决这些难题。

目前泉州市共有物业管理企业189家,实施物业管理项目484个,管理面积2265万平方米,城镇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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