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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起诉业委会未经投票将物业供他人使用

2009-12-22 03:32 来源:iwuye.com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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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物业服务网(Pm86.com讯):在没有经过召开业主大会投票表决的情况下,位于龙岗坂田街道的四季花城业主委员会,将该小区四期架空层一间135平米的房屋,免费提供给一家公司,开设少儿图书馆。被该小区业主以侵犯业主共同利益为由告上法庭,昨日,该案在龙岗区法院进行公开审理,这也是自《物权法》颁布以来,深圳首例业主起诉业委会获得立案开庭审理案件。

业委会首次成被告

多位房地产领域专业人士告诉记者,关于业主委员会的诉讼地位问题,一直存在争议,因为业主委员会至今未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在民事诉讼中,究竟能否作为起诉或者被诉的主体,各地的规则并不一致。有的地区允许业主委员会作为原告,但对作为被告则不予立案,因为作为业主代表的业委会,不是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一旦发生究责等判决,无法界定如何承担。此前,也有业主起诉业委会的案件,但法院会建议以业委会的个人,比如业委会主任为起诉对象。

而此次坂田四季花城业主郭成雨和陈镜安起诉业主委员会的案件,明确原告方为四季花城业主,被告为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业内人士表示,虽然在国内一些城市此前有过此类案件立案,但在深圳尚属首次。

业主:未开大会程序违法

昨日的庭审上,原告四季花城小区业主郭成雨和陈镜安认为,根据国务院和广东省以及深圳的物业管理条例,凡是涉及到小区共有部分处理的事项,都应该经过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书面大会进行表决。而小区业委会却在没有召开业主大会,也没有进行投票表决的情况下,就决定将业主共有的135平米的架空层,免费提供给了一家企业。

“没有经过业主大会表决,公示也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存在明显的程序违法。”郭成雨在诉状中要求,法院撤销业委会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

业委会:纯公益未侵犯业主利益

“荷花苑架空层的使用,完全是从照顾业主利益出发,并没有存在侵犯业主利益的事实,并且与第三方合同签订程序合法。”昨日当庭答辩上,业主委员会的代表律师表示,出于服务业主利益的考虑,业委会才决定将部分架空层免费提供给第三方,即派克管理咨询公司使用,而其中所有的图书、设备、装修等等费用,均由派克公司承担,并且儿童图书馆提供的阅读服务,也完全是无偿的。

对于四季花城小区业委会对架空层的处理,郭成雨和陈镜安表示,此前,已经向相关部门反映过情况,而在本月16日,他们刚刚接到了龙岗区建设局(住宅局)的函,也已经要求业委会进行整改。

是否获取出租收益?

早在去年,四季花城社区工作站就提出,将该架空层用作社区“四点半学校”,用于解决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部分未成年人失管失教问题。但业委会拒绝了场地提供。

“同样是无偿,为什么之前的学校就不能出租?我没有根据说这里面是不是存在着利益输送,但是如此出尔反尔,是不是应该给我们业主一个交代呢?”郭成雨表示。

此外,记者在青番茄图书馆的门口还看到了一份张贴的通知,写明办理借书证需要缴纳10元工本费,押金50元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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