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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立法化解业主物业这对“冤家”【2】

2010-03-12 11:07 来源:iwuye.com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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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招投标制是大势所趋

网友虾客行问,天津实行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开发建设单位出售新建物业前,应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管理。请问任代表对这个办法怎么看。任玉奇认为,现在长沙、湘潭都这么搞,这将是大势所趋,让物业和业主自由恋爱组合,可减少矛盾出现。

[观点]物业明码标价,“唤醒”房屋维修金

任玉奇认为,现在物业涉及面广,难题多,2003年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已不足以解决种种难题,他建议出台物业法。

任玉奇认为,物管活动应在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监管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应接受民政、社会建设部门的监管,并在被辖的街道办事处和政府指导监督下活动。社区居委会也有责任协助开展物管工作。

任玉奇认为,物业公司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应视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其服务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服务标准和技术规范。“特别是对所有服务应明码标价,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任玉奇还建议,业主委员会成员可获得服务补贴,服务补贴由全体业主按面积比例另付。

房屋维修基金被视为居民住房的“养老保险金”,但事实上这一账目常“下落不明”。任玉奇建议,政府部门可设立专门的维修基金管理机构,制定更切合实际的基金使用申报办法,完善基金监管制度,增加基金归集使用、管理的透明度,定期发布或公示基金情况。

房屋维修基金被视为居民住房的“养老保险金”,但对这一账目的管理情况,经常是“下落不明”,业主或业主委员会都不清楚。加上在实际申报使用时,由于法律和政策规定得太死,导致此项资金无法使用,让业主苦不堪言。

就这一现象,任玉奇表示,倘若一项基金归集了十年,只能“取之于民”而不能“用之于民”,就违背了设立专项资金的初衷。他建议政府部门可设立专门的维修基金管理机构,制定更加切合实情实际的基金使用申报办法,完善基金监管制度,增加基金归集使用、管理的透明度,定期发布或公示基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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