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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物业管理部分权限下放至区(市)县

2010-03-01 08:57 来源:iwuye.com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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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之家讯:昨日,记者从成都市房管局了解到,今日起将部分物业管理有关权限下放到区(市)县。日前出台的《关于下放成都市物业管理有关管理权限的通知》规定了部分权限的下放,以适应成都物业管理的发展,今后,物业管理相关审批、核准、备案等事项直接到区(市)县房管局办理。

据悉,今日起将下放到各区(市)县房管局的权限包括:在辖区内注册的物业服务企业申请三级(含暂定三级)资质核定、资质变更的受理、审批、发证工作;负责辖区内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核准工作;负责辖区内物业服务招标、中标的备案工作;负责辖区内新建住宅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使用的备案工作;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纠纷调处和信访、安全监管指导工作以及依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规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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