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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正式出台《业主大会成立和召开工作指导规程》【2】

2010-03-11 12:04 来源:iwuye.com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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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超过2/3的业主同意 鑫天新城罢免物业仍“卡壳”

3月9日讯“新规定出台,我们小区的问题该很快得到解决了吧!”今日,长沙市鑫天新城小区的居民一听到物业新规,立刻向记者询问。据悉,因为此前缺乏明确的规定,该小区在罢免物业公司时,尽管同意的业主人数超过2/3,但一直“卡壳”到如今。

2009年8月22日,在小区业委会主任任志华的组织下,当晚的业主大会通报了罢免湖南虹景园物业管理公司的决定,对于这一决定,没有业主提出异议。

随后,因为物业公司拒绝接受被罢免的决定,物业公司与业委会最终对簿公堂。但截至如今,在法院两次开庭后,并未作出任何审判,双方的矛盾依旧“卡壳”。

【现状】长沙有“业委会”小区不足两成

3月9日讯记者从长沙市物业管理办公室了解到,在长沙市有物管公司服务的1000多个小区(项目)中,成立“业委会”的不到两成。该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小区入住率不高、业主自治意识不强、街道社区指导不够是制约小区业委会成立的主要原因。

与此前出台的规定相比,“新规”有2个最大的亮点。一是强化了街道社区在业主大会成立过程中的组织和指导作用。二是业主大会成立的程序更明确、规定更细致、操作性更强。“新规”不仅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业主委员会换届程序、解聘物管公司程序作了详细规定,就连公示时间、地点都做了详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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