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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区全面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2】

2010-05-21 12:02 来源:iwuye.com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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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处理收费对改善居住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主持人:实行垃圾处理收费,对市民来说能带来什么好处?

答:实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有利于提高全民环境卫生意识,促进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征收垃圾处理费的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和各行各业,与收费对象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把这项工作广泛宣传和深入实施,将使大家充分认识到他们产生的垃圾需经过无害化处理才能避免对环境的污染,排污行为也是一种消费,需要处理成本;交纳垃圾处理费既是对社会应当承担的义务,也对保障自身健康、改善自身居住环境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征收垃圾处理费将有助于促进市民环境卫生意识的形成和提高,促使人们自觉维护城市环境卫生。

收费标准共分八个等级

主持人:实行垃圾收费的标准是什么?

咸宁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征收标准分为八个方面,即城市居民、外来暂住人口每户每月3元;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在册人数计算,由单位按每人每月4元交纳;大、中专院校、高级中学按在校学生每人每期3元计算缴纳;经营单位,如:商场、超市、餐饮、酒店、旅社等按平方收取;另外,宾馆、旅社、医院按床位征收,临时经营场所按平方米征收;交通运输车辆按座位、吨位或车辆分别收取;建筑垃圾按建筑面积每平方4元一次性缴纳;受托清运垃圾每吨65元;其他车辆冲洗点每月每平方米5元、受托清扫保洁每月每平方米1元、化粪池清掏每立方米150元、公厕(专人管理)每人次0.5元。

具体收费标准可以咨询市环卫局,或查看环卫局张贴的《告市民书》。

不存在重复收费现象

主持人:单位交了垃圾处理费后,居住小区是否还需要重新交费?家庭在水费里扣除垃圾费后,单位和小区继续征收,垃圾处理费是否存在重收费现象?

答:不存在重复收费,垃圾处理费组成主要是收集、运输(中转)和处理的发生而向有关单位和人员收取费用,按照规定“谁产生垃圾,谁付费”原则进行。因为一个人在单位要产生垃圾,在家庭也要产生垃圾,这两个环节的垃圾都需要处理,所以在单位交了垃圾处理费后同样要缴纳居民垃圾处理费。水费里扣除的是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即我们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费用。按我们的理解,本单位和小区收取的应该是庭院卫生保洁费用。他们收取时不能包括我们的费用。

逾时缴费将收3‰滞纳金

主持人: 如果没有及时交费,将会如何进行处罚?

答:《咸宁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不按时缴纳的单位和个人,除补缴所欠费用外,按日加收欠费总额的3‰滞纳金;拒不执行者,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必要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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