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的位置:物业之家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内关注 > 正文

咸宁市区全面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3】

2010-05-21 12:02 来源:iwuye.com 阅读:人评论

A-A+

七类对象凭有效证件可减免收费

主持人: 我市在垃圾处理费的收取上有什么减免政策?

答:《咸宁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减免垃圾处理费。对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孤寡老人、烈属、五保户、城市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及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居民户等对象凭有效证件办理相关手续后实行减免。

条件成熟后可到银行缴费

主持人: 实行垃圾处理收费的地域范围包括哪些?除了在水费中代征垃圾处理费外,市民还有哪些途径去交费?

答:《咸宁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凡在本市建成区范围内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要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水改过的居民,在水费中代征垃圾处理费。没有水改的居民由环卫部门上门收取,现在尚属初步实施阶段,等条件成熟后也可以在银行交费。

垃圾处理不及时可向环卫局投诉

主持人: 如果市民交了垃圾处理费,垃圾却及时得不到清理,如碰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交了物业管理费后,是否还要交垃圾处理费?

答:垃圾没有及时处理,市民可以向我局投诉,我们在最短时间内给予清除。前面已经说到,交纳垃圾处理费是为了解决市区范围内垃圾进行收集、运输和处理,和物业管理费不是同一回事,所以交了物业管理费不代表可以免交垃圾处理费。

  • 收藏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