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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2】

2010-05-13 07:29 来源:iwuye.com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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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专款专用 加强管理

房屋“养老金”涉及到钱,而且可能是一笔数额不小的钱。按照《办法》中规定,未配置电梯的房屋(包括配置电梯的一层房屋),交存数额为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元;配置电梯的房屋(不包括配置电梯的一层房屋),交存数额为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每平方米70元。其中专有建筑面积主要就是指室内建筑面积,以某电梯商品住宅楼200套住宅为例,一套专有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的商品房住宅需要交纳的维修资金就要7000元,200套住宅就有14万元。那么整个柳州市每年该有多少维修资金呢?市财政局副局长黄仁宽说这个不好计算,但数额肯定不少,必需专款专用、加强管理。

黄仁宽说,市维修基金机构收集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维修资金增值收益、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应严格实行分立账户,单独核算,管理机构设置的各种资金账户必须经市财政局审批备案,我市收交住宅专项维修资使用自治区财政厅统一印制的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利用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必须根据售房单位的财政关系,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

注意:不执行《办法》将受罚

《办法》明确要求购房者需要在购房时就需要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此有市民担心:如果开发建设单位将房屋交付给未交存维修资金的购买人,该怎么办?

市住建委副主任陈著德说,按照《办法》中规定,“未按本暂行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或被拆迁人”。为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市住建委将采取措施加强巡查和监管,一旦发现,将责令开发建设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还将此违规行为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档案里,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暂缓办理其他业务。

另外,针对许多市民提出旧住宅亟需专项维修资金的问题,陈著德说,由于自治区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至今并没有出台相应的配套法规文件,我市对这部分房屋暂时不要求交存维修资金,待日后自治区法规颁布后再按照规定执行。如果这些小区目前有需要筹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我们建议小区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大会制定管理规约,对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做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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