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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空置房仍全额缴纳物业费

2010-07-09 11:45 来源:iwuye.com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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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之家讯:房屋交付使用前(含当月)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房屋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用,由业主承担,但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由业主按70%的比例承担物业服务费用。

6月23日,备受关注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获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自此,江城争论已久的空置房物业费是否应该全额交纳问题终于拨云见日,只待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便可成为现实。

近日,记者采访黄石市房产局物业办一位工作人员,他表示,“交房未入住,首年物业费打折,这一措施在黄石暂时不可能实现。”据介绍,继2005年后,今年4月,我市对物业费标准进行了再次调整。调整后的物业费最高标准由过去的1元/平方米提高到1.2元/平方米(含0.5元/平方米电梯费,下同)。其余三个档次分别为1元/平方米、0.7元/平方米、0.6元/平方米。

目前,我市的物业收费标准仍维持在“保本线”以下,物业公司长期处于微利或亏本经营状态中,贸然打折对于他们而言如同致命打击。另外,“收费低也是我市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一直处于较低水平的一个主要原因。因为没有良好的利润保障,就不会有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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