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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之痛 谁来破解?【2】

2010-10-24 11:00 来源:iwuye.com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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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与业主,既是合作者,在某种程度上也算是邻居,本应该像邻居一样关系密切。在不断的保安与业主的冲突背后,一定有其深层次有原因。

心理失衡 有的业主歧视保安

刘杰是石坪桥一个大型小区的物业保安队长。至今已经有4年了。他说,在很多小区业主看不起物管保安是一种普遍现象,虽然每天进进出出,却很少抬头正眼看一下保安。有的业主高高在上,稍有不满意就对保安谩骂甚至进行人格侮辱。保安也是平常人,在这种情况下工作和生活,心理很难平衡。

文化较低 难以正确对待工作

刘杰说,保安大多年轻,收入较低,工作时间长,他们也许没有受过太多的教育,但只要他们是负责的,业主就应该表示理解和支持。物业保安除了具备一定的自身素质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首先要正确看待自己的工作。“物业保安就是一份工作,本质上跟其他工作没有区别。”刘杰认为,无论别人怎么看待,都不应该认为自己做的是一份卑微的工作。“靠我们的劳动吃饭,同时也在为国家为社会,做着我们应该做的事情。”

左右为难 怎么工作都会挨骂

“比如没带出入卡,我们咨询居住信息时,业主如果自觉配合,而不是给我们‘白眼’,就是对我们工作的认可,就会让我们感受到尊重,更尽心尽力进行工作。”刘杰说,“干保安这一行,很多时候得不到尊重。对进出的人检查严了,有业主说耽误时间;检查松一点,又有业主说不负责任。有时还要挨骂,说‘不长眼睛’。但打人的事我做不来。”刘杰说,有时候在巡逻时遇到业主,哪怕是“微微点一下头”,都会让保安倍感欣慰。、

缺乏沟通 需与业主联络感情

在刘杰看来,物业小区的保安服务,不应是冷冰冰的。物业保安为小区进行保安巡逻站岗的同时,可通过诸如帮助业主搬家、为业主叫出租车、帮助业主提携重物、扶老携幼等,将保安管理融于服务之中,加强与业主之间的联系,沟通感情,使物管和业主共同维护小区的安全。

纵深:物业保安纳入警方监管

今年1月1日起,由国务院公布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规定保安需经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才能发给保安员证,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市公安局表示,对于已在职保安员,今年内必须参加警方组织的考核,领到保安员证,明年1月1日起,保安员证将成为所有应聘者的“上岗证”。

《条例》还规定,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须在一个月内向公安机关备案。这意味着,物业保安将首次纳入警方的监管范围。

编后: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

作为业主,也许在不经意间,你的言语就刺伤了这些敏感的农村孩子,甚至有少数业主对保安确有不尊重的言行,这些,都在伤害业主与保安的微妙关系。

不管是做什么工作,每个人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对别人不尊重,往往也很难得到别人的尊重,在这一点上,值得个别业主反思。

除此,保安与业主的矛盾,应该还有其它因素,比如,一些物管公司没有明确自己的角色定位,把自己当成开发商派来的管理者。而事实上,物管是一个服务行业,在这个层面而言,他们需要尊重业主的权利。

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特别是在某种程度上算是邻居的保安与业主,更应该相互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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