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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政协委员关注社区建设 建议政府参与解决物管问题

2011-01-24 09:03 来源:iwuye.com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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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两旁停满车辆

物业之家讯:随着城镇住房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多数家庭住房条件有了较大改善,但还有不少人对居住状况不太满意。住得好不好是老百姓普遍关心的问题,许多政协委员也对此建言献策。有的委员希望解决小区物业管理出现的新问题;有的委员担忧私家车占用了公共空间;还有的委员想出妙招来美化城市环境。

支招:政府参与解决小区物管问题

【现状】近年来,小区的物业管理出现了很多新问题,物管和业主之间的矛盾也不断突出。其原因涉及很多方面。包括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权属规定不明确,维修责任不清;管理体制不顺,执法监督不到位等。导致物业管理混乱,业主不满、拖欠物业管理费用等情况不断发生。

【建议】“要解决昆明市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问题,必须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市场、舆论等手段,坚持按照权属清晰、程序落实、管理到位的原则,有计划地实现各方关系顺畅、物业问题减少、改变服务水平不高的现状。”省政协委员朱燕认为,首先对于现在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仅靠市场自身是难以解决,必须要有政府的强力参与,才能从源头上促进问题的解决。

另外,朱燕还建议,小区内的共有场地和设施应向业主明确公布,在此基础上建立“分级定价、质价相符”的服务收费机制,避免业主因为不够知情而产生误解。另外,政府应把好物业公司的关,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择物业公司,应建立物业管理企业的信用评定制度。

支招:对街道变成停车场收费

【现状】近年来,昆明成为名副其实的“困民”之城:建设施工中大量占用市区道路、城市街道划为停车场、人行道被占用经营,与国际接轨的“盲道”都被截断。闹市区的次要道路、通行巷道被某些部门和单位辟为自己的“专用停车场”。由于基本上是无偿占用公共资源,故占用者也就尽可能占得更大、用得更久,不惜使通道成为“断头路”,甚至连人行通道都不留。有的临时停车场一占就是长久,给民众带来极大不便。

【建议】凡占用公共资源均必须按照占用面积时间、以每平方米/每天收取费用,公共资源的所有权属于人民,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一律平等,不得豁免。

收取的费用必须用之于民,不得挪作他用,特别不能成为投资商资本,建议将占用公共资源收取的资金设立救灾保险基金。

收取占用公共资源费用必须公正、透明、有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布收支清单。

收取占用公共资源费用应由省人大按程序立法,适用于全省范围,建议由昆明市作为试点,先行先试。本报记者 赵希 陈洁

用“呼死机”根治“牛皮癣”

【现状】近年来,街面上不仅有大商家、大企业的正规合法广告,还有如制作假文凭证件小广告、性病广告、招聘性伴广告、借孕广告等黄非广告。一些写在地面上的“办证”、“贷款”等广告,用黄色油漆横涂在路面上格外显眼。“牛皮癣”清除困难,清除了又疯长,变成困扰城市形象建设的难题。

【建议】广告上的内容值得一追到底,杜绝其黄源或造假文凭者等,大力促进学校正常教育秩序;凡留有电话号码的黄非广告等“牛皮癣”,应该反映到国家信息产业部,促使其承担起责任,责成其下属的通信公司,让这些号码停机中断联系,并依据开号时所留的信息,找到张贴广告的人,对他们进行处罚,并要求清除所张贴的“牛皮癣”。

有些黄非广告、虚假广告,采用两地、三地以及多个地区联合作案的,不能依靠省内一地一时整治到源头,建议设置自动“呼死机”,一直呼到他停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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