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的位置:物业之家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内关注 > 正文

黑龙江物业年收费10%缴保证金 违规弃管将退出

2011-06-28 11:01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A-A+

物业之家Pm86.com讯:记者2011年6月22日从黑龙江市物业管理工作暨建立社区物业服务站动员大会上获悉,今后开发商卖房时将把物业服务内容、违约责任写入购房合同,一旦小区被弃管,物业公司将被记入信用档案,严重者将被撤销资质,强制退出市场。黑龙江市领导张少良、姚建亭、解应龙出席大会。

据介绍,开发商在卖房时要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前期物业服务内容、服务费用、物业保修范围和时限、违约责任等事项,或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作为房屋买卖合同附件提供给购房人,并严格履行物业保修责任。我市将建立物业服务奖惩制度,对于信用好的企业给予优先晋升资质等级、承揽新物业管理项目等支持,对信用差的企业向社会公开曝光,并予以降低资质等级直至清出物业市场等处罚。

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切实做好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供水、供电、供气、邮政、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要做好居住区的公共服务工作。凡是拖拖拉拉、不负责任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要到项目所在地的区物业主管部门按全年收费的10%缴存物业服务信用保证金,一旦物业服务企业发生违约行为,被弃管居民小区可启用这笔资金对小区进行管理和维护。

  • 收藏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