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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给房屋维修基金“松绑”

2011-09-20 09:20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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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省沈阳市房产局小区管理办表示,年底沈阳将出台《房屋维修基金应急管理办法》,小区如遇到屋顶漏雨等需要维修问题,会迅速启用维修基金。至此,市政协有关给房屋维修基金“松绑”的建议得到落实。

在年初的沈阳市政协全会上,启用小区房屋维修基金难的问题成为委员们热议的话题。委员们指出,小区业主想要启动和使用维修基金有严格程序,需要符合4个条件:该小区或住宅楼建立了维修基金账号;损坏的部位必须是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必须是在保修期满以后;小区必须组建业主委员会。在此基础上,还要经过物业公司向业主委员会申报、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审议、公示业主大会决议、将公示材料报小区办审核、小区办提出审核意见、对于单个项目资金在5万元以上工程还通过社会专业部门对工程造价进行预算决算等6个复杂程序。另外,启用维修基金还有关键的一个环节:不但要经过占小区2/3以上户数的业主同意,而且还要同意户数的业主居住的房屋面积加起来占小区总房屋面积达到2/3以上。

“事实上,一些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许多小区很难召集所有业主参加业主大会。如屋顶漏雨等质量问题只涉及顶层等住户,即使有人参会也很难让2/3的业主同意动用维修基金。有些小区入住率尚未达到2/3,即使有紧急情况,这笔钱也动不了。”委员们建议,房产部门应将屋面漏雨、墙体渗漏等纳入“紧急情况”之中,维修此房屋质量问题不必经过2/3以上业主同意,可以直接启动维修基金。

沈阳市政协将委员们的建议采取提交提案、信息直通车、调查报告等形式,及时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得到重视并采纳。据悉,《房屋维修基金应急管理办法》出台后,屋面漏雨、墙体渗漏、地下给排水管线损坏、楼内给水共用管线爆裂、小区窨井外溢、楼内共用电路发生故障等严重影响住用功能的故障,都将纳入应急维修范围之内,不必经过2/3以上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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