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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期待良性循环 

2011-10-23 15:08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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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之家PM86.com讯: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应该是个什么样的关系?有人说是管家与主人的关系,还有人说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可笔者认为这两种说法都是片面的、孤立的,双方应当是明确权利和义务基础上的委托和被委托的契约关系。同时二者也是互相依存、共荣共损的关系。

如果定位于主仆关系,使得物管企业处于从属地位,那么给物业公司的管理增加了难度;如果定位于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就混淆和违背了物管企业为业主服务的宗旨。所以,双方都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不能以自我为中心。

纵观当前物业管理形势,物业公司与业主仿佛是一对冤家,总是矛盾重重、摩擦不断。物业管理公司抱怨管理难、收费低、经营难以维继,而业主对服务总是感到不满。最终矛盾的焦点体现在收费上。

矛盾的根源是多方面的。有历史遗留的,也有现实存在的,例如,开发商承诺没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配套设施不健全、企业员工素质差、服务标准低等等,这些因素都成为业主欠缴物业费的缘由。此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物业费定价机制不健全,收费标准与服务不成比例,特别是老旧小区,总体来看是收费价格和收缴率偏低,物业企业生存十分艰难。

良性运转的物业公司,才能提供好的服务,业主的生活质量才能够提升。在当前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的情形下,双方互相理解、互相宽容尤为重要。“你不服务,我不交费;你不交费,我不服务”只能使矛盾越来越激化。物业企业应主动向广大业主通报企业现状、困难,公开账目,寻求业主理解;业主也不应对一项工作不满意就长期拒交物业费。有了矛盾和问题,通过协商或让业主委员会出面解决,而不是一味对抗。

物业管理费拖欠,表面看物业管理公司是受害者,但实质上最大的受害者是广大业主。部分业主欠费的最终后果使物业难以实现保值增值。一人欠缴,殃及众人,这是物业管理服务的不可分割性决定的。如果是物业管理费收缴率更低,物业管理公司为了控制成本,只好减少人员、降低服务质量和标准,这就进入了恶性循环。

物业管理是涉及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与每个人的生活环境息息相关。从我市物业管理工作上看,存在诸多问题,如制度缺失、认识偏差、执法不利、历史问题多、物业企业良萎不齐、定价不合理等,要破解这些难题并非一朝一夕的事。笔者认为,从政府角度出发,要加快健全和创新物业管理的机制体制,如准入机制、奖惩机制、定价机制等,使每项工作有章可循,责任到位。要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步伐,逐步解决遗留问题,环境改善了,百姓心顺了,物业管理也就提升了。对于新建小区,要严格验收、兑现承诺、科学定价,不留后患。要加强对物管企业监管,摒弃那些不作为的物管企业。要加快建立业主委员会制度,并使业主委员会真正发挥作用。要加强收费手段和力度,在晓之以理的基础上,要勇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利益。在不断提升服务的前提下,逐步理顺价格机制,使服务与收费对称。总之,物业管理工作任重道远,只有各项工作理顺了,物业管理才能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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