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已累计审批使用物业维修资金近1600万元,使用比例全省最高
记者近日株洲市房产局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获悉,全新的管理系统已升级完毕,目前全市老信息系统内近12万户业主的数据资料正在“搬家”,预计今年4月全部完成。
据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负责人殷钢梁介绍,我市自1999年建立物业维修资金管理制度以来,共有396个项目(小区)、约2500栋房屋、近15万户业主缴纳了物业维修资金,累计归集金额达7.52亿元,归集量居全省第二,其中2011年总归集资金1.5亿元;累计审批使用物业维修资金近1600万元,使用比例为全省第一,2011年审批使用金额近500万元。
随着新建商品房交易量的增加,缴存数据不断增多,原有的老管理系统在使用过程中捉襟见肘。业主必须到房产局去查询,才能得到信息,很不方便。2011年4月,市房产局研发出新的管理系统,“新系统比老系统使用更为方便,还增加了业主自主缴费功能和查询功能,让市民可清楚知道资金的去向。”殷钢梁介绍。
截至目前,已有1600多栋住房的数据成功搬入“新家”,预计在今年4月全部完成。届时市民可通过网络登录系统自主查询,维修资金初次缴纳时间、计息日期及金额、资金使用情况及剩余等,均可详细显示。
市房产局:维修资金有限,应谨慎使用
“物业维修资金必须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并且须由大多数业主表决共同决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决定使用与否,更不能挪作他用。”殷钢梁称,物业维修资金的所有者是业主,管理中心是代管单位,对这笔资金只有监督权,没有使用权,连每年的利息都要转入相应业主的账户。
眼下,中心正在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从10月起就已通过系统搬家时整理的数据,向业主发放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个人账户明细表。截至12月末,首期已发放2.2万户。
“今年一年的审批放款金额让我有些担心,使用量似乎太大了。”虽然审批放款排在全省第一,但殷钢梁对这个“荣誉”并不太感冒。因为首次归集,是在业主购房时完成的,相对顺利。但资金用完后想再收一笔上来,难度就大大地增加了。
“我希望业主或物管公司在使用时,本着科学、合理、节约的原则,发挥维修资金最大效用,严格控制支出,不要随便动用。尤其是一些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应该由物管公司出钱修缮,并不需要动用物业维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