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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廉租房、公租房物业费将由政府埋单

2012-04-25 08:55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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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之家PM86.COM讯:日前,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物业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要求完善物业服务定价机制、规范物业服务相关收费。其中,廉租住房、政府投资建设运营的公共租赁住房所需的物业服务费,将由地方财政承担。

近年来,浙江省内物业服务业发展迅速,但存在着产业层次偏低、服务能力偏弱、发展环境亟待改善等问题。《意见》中表示,将完善物业服务定价机制、规范物业服务相关收费等收费政策,如推广“菜单式服务、等级化收费”的分级定价机制。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排屋等非普通住宅小区和办公、商务楼宇等非住宅物业,以及业主大会成立后的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的价格,则实行市场定价,由供需双方商定。

其中,廉租住房、政府投资建设运营的公共租赁住房委托专业机构提供物业服务的,所需物业服务费将由当地财政承担。

“未来,有建筑的地方都会有物业,积极做活物业服务市场是大势所趋。”温州市康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陶海燕表示,“但物业服务一直是个微利行业,这几年更是过得愈加艰难。”据了解,2005年物业行业成本中,人工占40%,而到了2011年,人工支出占到80%。

温州市物业行业协会会长王路建表示,收费标准、税收政策、二次供水代收代付等问题长期以来扼制了行业的发展,此次省里出台了相关《意见》,希望相关部门能参与进来,真正将其落到实处,以切实促进行业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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