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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新增30个准物业小区 原试点小区遇缺钱等难题【2】

2012-05-14 10:05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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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3·成立非营利性物业服务机构

特点:以民办非企业形式,成立非营利性物业公司,提供准物业管理。物业公司向居民低收费,以市场机制保障物业服务正常运行。

试点之十里堡北里

居民自管停车遭遇收费难题

十里堡北里有35栋居民楼,却由36家产权单位联建。作为试点单位,十里堡北里在2010年10月成立了小区管理委员会。作为热心社区事务的积极分子,潘利子被居民代表推选为管委会主任。

2010年11月,管委会就招募了一批志愿者,成立了停车管理机构,志愿者们经过培训也于当年12月正式上岗,并在小区4个门设了门岗,“站岗之后,治安状况明显有了好转,第一、二季度的发案率为零。”

一开始,自管会在对该小区进行停车收费时,也遭到了居民的质疑和抵制。“一听要收钱,不少人就有想法了。”潘利子分析,居民抵制的原因一是此前曾有几家停车公司进入小区收费,但往往十天半月就被轰走了。二是因为小区产权单位多,部分居民就认为应该由单位管理,不应缴费。

潘利子指出,为解决收费难的问题,管委会能做的就是坚持与居民沟通。潘利子称,目前小区

停车费缴费率已经上升到了50%,但仍显不够。

困难与展望

已决定聘专业停车公司

“我们目前是自治,收的钱也用于社区,费用收支都公示清楚,但仍有人不理解。”潘利子透露,小区去年整体计算各类收支,还亏了近10万元钱。潘利子表示,管委会已经决定聘请专业停车公司进行管理。

部门回应

准物业自管可多模式结合

针对“准物业”管理试水26家老旧小区的整体情况,朝阳区社会建设办公室城市管理科主任苏凯认为,“准物业”管理模式解决了老旧小区从“无人管”到“有人管”的核心问题。

苏凯称,多年来,老旧小区无人管的痼疾困扰着政府和居民生活,老旧小区管理成了谁也不敢碰的“烫手山芋”。为创新老旧小区管理,2010年底,朝阳区拿出试点进行“准物业”管理,其服务主体是居民,政府搭台并给予支持,实现了老旧小区从“无人管”到“有人管”的转变,畅通了居民诉求渠道,提升了老旧小区的管理水平,也同时减轻了政府压力。

但同时,“准物业”管理在不同的小区境况中,也遭遇了诸如资金缺乏、居民自治意识薄弱、自管组织处于“学徒工”阶段自治能力较低以及目前现有的管理模式难以全面适宜各类老旧小区等种种困难,但只要立足社区事务由居民民主决策进行自治这种机制,各项难题也将在其具体工作中得到一一破解。

谈及今年将面临启用“准物业”管理的30家老旧小区,苏凯称各小区可选用现有模式中的一种,也可多种模式相结合进行自治。

链接

准物业管理推行步骤

一、动员

由社区在居民中广泛宣传,动员居民关注。

二、问卷

征求居民对小区事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以及采用自管许可。

三、成立管委会

由居委会牵头,以居民推选、居民自荐等方式差额投票选举自管会成员。人数为单数。

四、自管会制定公民合约,开始自管小区实务

小区自管会可向所在街道办申请对小区公共部位和公用设施进行综合整治,使之具备基本的准物业管理条件。

五、确定管理模式

确立居民公约,开始自治管理。定期公布小区重大实务办理及财务收支情况。

六、核算自治成本进行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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