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的位置:物业之家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内关注 > 正文

沈阳下月起物业评星 不达标不能办资质晋升

2012-08-25 17:59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A-A+

物业之家(PM86.COM)讯:8月24日,记者从沈阳市房产局了解到,9月1日起,沈阳市将开展“沈阳市星级物业管理小区(大厦)”评比活动。活动旨在提高住宅区物业管理水平,完善住宅区物业管理标准体系。沈阳市房产局相关人员介绍,如物业不参与评比,明年将不予办理资质年度检查;企业星级不达标,将不予办理资质晋升。

此次沈阳市出台的《沈阳市星级物业管理小区(大厦)考评管理办法》和《沈阳市星级物业管理小区(大厦)考评标准》(文件附后下载),不仅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提供的房屋维修、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秩序维护、小区绿化等基本服务内容和标准,而且指出法律、法规、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一些强制要求,如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物业服务收费必须明码标价、物业项目应当公开收支、前期物业管理应当购买公共责任险相关保险等。

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及各区分会将按照考评标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考评,考评内容包括基础管理、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共用设施设备管理、公共秩序维护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等8大项40小项。考评分数达到85分的授予三星级物业小区称号,达到90分的授予四星级物业小区称号,达到95分的授予五星级物业小区称号。

值得关注的是,沈阳市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拒不参与星级评比活动,从明年起沈阳市房产局不予办理资质证书年度检查业务;从明年1月1日起,物业服务企业申请资质晋升的,其管理的物业项目星级达标率不得低于全市规定的当年达标率的目标标准,否则不予办理资质晋升业务。

相关附件下载:
沈阳市星级物业管理小区(大厦)考评管理办法
沈阳市星级物业管理小区(大厦)考评标准
沈阳市星级物业管理小区(大厦)申报表

  • 收藏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