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主,让业主在小区内或办公大厦内享受到优质服务是做好物业的宗旨。9月5日上午,记者从江西省住建厅获悉,为充分发挥优秀
物业管理项目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提高全省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江西省于九月初正式下发《关于全省开展创建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大厦、工业区)活动的通知》。
《通知》要求,全省各设区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指导帮助
物业服务企业创建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积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照国家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核标准,查找存在的差距,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物业服务的对象是业主,物业服务行为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各地要充分认识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积极组织好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创建工作。
据了解,创建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申报条件是:符合城市规划建设要求,配套设施齐全。住宅小区、工业区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别墅2万平方米以上,大厦3万平方米以上且非住宅建筑面积占60%以上,入住率或使用率达85%以上;物业服务企业已取得物业管理资质,已建立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无重大责任事故;未发生经主管部门确认属实的有关收费、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重大投诉;申报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必须取得“全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1年以上。
据介绍,此项工作要求在10月中旬完成。江西年底将对今年获得“全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的项目予以通报表彰并授牌,评定结果记入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