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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空置房缴70%的物业费 标准引业主质疑

2012-09-10 09:37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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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不少小区里均有空置房,许多空置房业主都有过被物管催缴物业费的经历。根据规定,这些空置房应当缴纳不低于全额物业费70%的费用。对此部分业主认为自己的房屋没有住人,不需要物业提供服务,对这样的缴费标准有所质疑。

很多老小区里也有为数不少的空置房 业主质疑缴费标准

市区读者李先生在通榆河东的一处新建小区里有套住房,由于离工作单位较远,购置两三年了,一直没有入住。前些日子,李先生接到了小区物管催缴物业费的电话。

“那套房子我拿到钥匙后一天没住,也需要缴纳物业费吗?”前天下午,李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他认为享受了服务就该付费,可这套房子他一天都没住,并且拿房时已经缴存了一定的物业费,为什么现在还需要他缴费呢?这一点李先生有些想不通。

记者在采访中得知,有李先生这种想法的市民不在少数。市区盐城路边一小区业主顾先生,新房装修好后入住,接到了物业的催款单,要求他缴纳此前房屋空置一年多而产生的近两千元的物业费。接过账单的顾先生说,房屋空置期间,并不需要物业提供服务,如果象征性地缴点钱也就算了,现在需要缴纳正常入住额的70%,顾先生质疑是不是有些多了呢?

管理成本相差不大

空置房的物管费该不该缴,缴纳的比率定在多少比较合理呢?对于这些业主们普遍关心的问题,记者在市区部分小区进行了一番调查。市区温馨花园小区物管负责人陈长忠告诉记者,空置房一般分两种,一种是开发商还没卖出去的房屋,还有一种是已售但业主尚未入住的房屋。前者开发商会补贴相关费用;而后者,物管公司会联系业主收取费用。陈长忠说,按照相关的管理规定,空置房确实应当收取不低于全额物管费的70%。

记者从房管部门了解到,物业服务收费分为公共性服务收费、代收代办费和特约服务收费等,物业管理建筑区划内未交付使用、尚未入住或空置的房屋,由于公共性服务对象是全体业主和业主拥有的物业,无论业主入住与否,物业企业仍然按照合同约定,对房屋和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服务项目,管理和服务成本没有根本的改变,房屋同样得到了保值和增值,因此闲置房屋也应缴纳物业费。

“事实上,物管公司的服务对象是全体业主,并不是针对某一个业主提供的专门服务。只要物业接管小区,需要投入的安保、保洁等各项服务的成本,基本上是相同的,很少因入住率多少而发生变化。”陈长忠解释说。

收费需要业主理解

在市区从事物管工作多年的胡振对这一问题有着自己的理解:“2008年后房价走高,市民买房用于投资的比例升高。2010年后交房的小区,入住率能达到80%就算非常高了。”胡振坦言,空置房业主会主动和物管交流的并不多,主动缴纳物管费的更是凤毛麟角。许多业主认为自己的房子没有使用,没有产生垃圾,平时也不需物管提供服务,就不用缴物业费。这样的观念导致空置房业主缴费不积极,并且会有抵触情绪。“这就需要物管公司主动沟通,宣传相关法规,解释收费标准和原因。”不过胡振认为,虽说收费过程需要多做工作,但空置房物管费的收取率并不低。

陈长忠告诉记者,以温馨花园为例,这个建成10年的老小区,目前仍有近100户空置房,其中多数为毛坯房。部分空置房的业主,物管根本联系不上,自然收不到费用。能联系上的业主,多数都愿意缴纳物管费。“当然有少数业主不愿缴,我们也是以相关规定为前提积极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总体来说交费率还比较高。”

采访中几位物管从业人员都认为,空置房的物管费收取标准国内并不统一,但全额的70%这一比率较能为各方接受。物管提供服务,令空置房实现保值增值,因此也希望业主理解物管的工作,按时足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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