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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被浸泡 业主物业起纠纷

2012-11-13 09:28 来源:西宁晚报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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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之家讯:日前,三榆山水小区住户赵女士给晚报热线打来电话,说她新装修好的房子在试暖气的时候因排气阀漏水而被大面积浸泡,找物业协商未果,希望晚报热线帮助协调。

赵女士说,她一直在州县上班,10月10日装修好新房以后就离开西宁了,临走前曾向物业说明情况,要求小区暖气试水的时候通知她。但是10月22日试暖时她并没有接到物业的通知,两天后等她回到家里时发现新房的地板和家具已被试暖时排气阀漏出的水泡得不成样子了。她找到物业公司协商,但是物业拒绝了她的赔偿要求。

记者随后致电该小区物业负责人,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排气阀漏水的原因不排除该户装修时工人自行打开后忘记关闭,因为房屋验收时工程部人员每户都进行了打压试水,没有发现问题,这一点赵女士本人也是承认的。暖气试水时虽然没有当面通知她,但是赵女士同住在这个小区的一位朋友说可以代为通知,所以物业也就忽略了这个事情,在这一点上,物业有过失愿意承担责任。问题在于,赵女士提出的12000元的赔偿条件太高,物业方面认为不合理也难以承担,双方协商没有切入点,所以这个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

就上述情况,记者咨询了西宁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说,解决这个问题的最好办法是双方协商解决,因为赵女士本人也有过失,所以在索要赔偿时不宜提出过高条件,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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