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东开发区苹果城小区83岁的景毓梅女士多年来一直被住房漏水的问题困扰,今年雨水多,房子漏水更加严重,为此她曾找物业帮忙维修,还是没有修好。景女士要求对方负责维修到底,而物业方则表示,维修期已过,不再对此负责,双方矛盾至今无法解决。
困扰房子逢雨漏水严重
据景女士讲述,她是位独居老人,2004年住进了苹果城小区5号楼。2007年夏天,家里朝向正南方的墙顶部开始漏雨,找物业补过墙顶,但都没成功。随着时间的推移,漏雨的地方越来越多,漏水量也越来越大,严重的时候屋里像发了水一样。今年夏天雨水大,7月份一到下雨天,整个南侧墙体上方,漏水的情况像瀑布一样,此后墙皮开始脱落。更让景女士担忧的是,自己家住的是一楼,不知道漏的水会不会直接渗入地下影响地基。景女士去找了物业。经过分析,大家判断问题可能出在二楼阳台靠外墙的边缘。7月,物业方面与二楼住户进行了沟通,找来几名工人到二楼阳台上进行了维修。当时物业让楼上楼下两家协商出钱解决此事,景女士付了500元的维修费用。但是在维修过程中,工人使用的沥青溅到了景女士家院门透明的挡雨棚上,景女士很不满,决定停止施工。物业退回了300元维修费,随后墙体再也没有修理过。
业主:再次要求维修遭拒绝
到了下雨天,景女士家还是不断漏水。她又找到了物业,但物业却拒绝维修,理由是根据相关规定,小区住房自业主入住起有5年的保修期。景女士2004年入住小区,5年的保修期早已过去。至于上次修理,那时物业是出于照顾独居老人的考虑,帮她家联系了修理工人,现在物业没有义务也不会再对住户的漏雨问题负责。据景女士称,小区内有漏雨情况的人家还有好几户,都是上了年纪的老人。他们为了进出方便选择了一楼,没想到却被漏雨困扰。这些老人也都像她一样找到了物业,得到了同样的答复,如今与物业一直在僵持。
物业:保修期已过不再负责
12月25日上午记者在景女士家中看到,墙体上有明显的水蚀痕迹,脱皮也十分严重。记者随后来到小区物业处,见到了负责人张女士。
张女士称,景女士家的漏雨问题确实存在。但根据相关规定,住房防水系统的保修期为5年,而现在景女士住房的已经过了保修期,所以物业已经没有义务在为其修缮住房。当然,处于对独居老人的照顾,物业在七月份为她联系了几名工人修缮房屋,费用由她自己出。但景女士的家人对修缮工作很不满,对此物业也曾将大部分维修费退还给了她家。至于修理过程中弄脏的挡雨棚,张女士表示当时物业只是充当联络人的角色,并未参与景女士家的修理工作,挡雨棚的问题应由那几个工人负责。物业也曾帮忙寻找他们,但却一直无法找到,所以一直拖延至今。
记者通过查询得知,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在正常使用下,屋内的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而对此景女士则认为,房屋最初出现漏水现象是在保修期内,由于物业一直没有认真负责修理,才造成了拖延至今的情况。因此保修期不能成为物业的借口,物业应当负责到底。如果物业仍然置之不理,她会考虑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