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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住房局公布2012物业检查结果 55家物业不合格

2013-01-06 09:49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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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住房局公布2012物业检查结果 55家物业不合格

物业之家讯:1月5日,记者从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住房局)了解到,自2012年6月份以来,住房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检查活动。日前住房局公布了关于2012年南宁市物业专项检查情况的结果,在检查的442家三级物业服务企业中,达到合格的物业服务企业有313家,待定的物业服务企业74家,不合格的物业服务企业55家。南宁市的物业服务情况总体如何?不合格的物业企业存在哪些问题?让我们来瞧一瞧。

检查情况:不合格物业企业有55家

上年度开展的专项检查重点是442家三级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点评反馈的方式重点检查了部分三级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的规定及相关检查标准,达到合格的物业服务企业313家,待定的物业服务企业74家,不合格的物业服务企业有55家。其中,待定的物业企业因为材料信息不全,需要整改,而不合格企业是因为存在不接受检查,企业注册地查无此公司,物业项目不由该公司服务,未报送材料,未上传信息到物业信息系统等问题。

虽然还有不足,但是总体情况来看大部分受检企业整体面貌较好,管理比较规范,服务意识强,物业服务质量稳步提高。

存在问题:物业不规范业主不了解

检查中,工作人员发现部分三级企业没有建立规范、完整的企业管理制度。资料和档案管理、投诉处理、设施设备巡检和维护、突发应急预案、保洁绿化标准及规程、收费管理制度、培训制度等尤为缺乏,实际工作中有执行监管不到位情况。对小区的安全管理方面有所欠缺,存在安全隐患。部分企业对员工继续教育不够重视,中级职称人员缺失,借用、挂靠情况比较严重。

不过除了物业企业自身问题外,小区的业主对物业服务了解不多,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能、业主的权利等方面的理解还比较欠缺。导致大部分小区存在成立业主大会难,无法选举业主委员会,造成应由业主表决处理事项无法执行;已成立召开业主大会选举出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业主委员会未能发挥应有作用。业主违规使用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现象时有发生。

处罚严厉:不合格企业将撤销资质

在此次检查中,结果待定的企业以及不合格的企业都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在检查中待定的企业,在未完善缺件前,不得参与南宁市物业招投标活动、不得参加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评选、不得办理资质升级等相关手续;不合格的企业,将根据《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的相关规定撤销其资质证书。

据了解,今后物业主管部门将把监督检查作为长效机制,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监管和量化考核,完善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档案,并将考核成绩和信用档案与实际工作紧密挂钩。同时,构建信息平台,引导业主正确的对待自己的权利义务,营造良好的物业管理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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