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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物管喊蚀冲破政府价 业主反抗长欠物管费【2】

2013-01-31 13:12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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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管理不达标拒付管理费”

“我们小区的服务水平就很有限,如果不把一些公共设施修理好,我是坚决不交管理费的”,东莞阳光海岸小区业主刘先生表示,他们小区的管理费标准是每平方米2.1元,属于一级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但刘先生觉得收费标准到了,服务却远没达到。刘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小区还算一个新楼盘,但一些设备已经出现破损,但管理处方面却迟迟不维修更换。据称,小区儿童玩乐区的滑滑梯设备都坏了大半年了,另外他居住的那一栋的门禁控制也出现了问题,投诉了好几个月也没解决。刘先生至今都以拒交管理费作为抗议,从入住至今已经拖欠了2000多元的管理费了。

据介绍,东莞很多物业公司和开发商都是父子兵管理,在楼盘销售期间,开发商为了后期楼盘的销售会继续资助物管公司,但随着楼盘销售结束,开发商也退出对物业公司的支持。到了那个时候,过了保修期的设备又要维护保养,物业公司的经营压力就更大了。

东莞物业管理协会相关人士指出,业主对物业公司的不满在一些老旧楼盘表现得愈加明显。“东莞的一些业主很喜欢用拒交管理费来要求物业公司解决问题”。“这是一个恶性循环”,业主对管理费的拖欠会加剧物业公司的经营问题,物业公司只能在人员上和服务上降低水准来维持经营。

对于物业管理费,一方面物业公司频频发出抱怨,称2004年推出的政府指导价过低,跟不上当前市场物价上涨的脚步,要求提价;另一方面业主又纷纷相投诉物业公司的服务水平难以达标,却肆意涨价。东莞物价局局长梁凤鸣近日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2013年物价局方面将做一个市场调研,评估当前物业管理费的政府指导价标准是否符合当前成本上涨的情况,也同时会考虑老百姓的承受压力。

据了解,当前实行的物业管理费标准是2004年推行实施的,设有最高限价,其中带电梯多层、高层住宅的最高限价为每平方米2.4元,不带电梯的最高为1.8元,别墅楼盘最高限价为2.8元。如需调整收费标准的,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协商确定,物业服务企业必须通过书面征求意见、记名表决等形式征求业主意见,并取得过半数业主同意方能调整。据悉,东莞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占比还不到10%,大多数小区的管理费的调整都是由物管公司发起的,很难得到业主的认可。

东莞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副科长黄鹤权表示,如果物业公司提供了政府指导价没有涵盖的服务项目的,可以突破指导价申请优质优价,物价部门会根据提供服务的情况和业主的意见来调整物业管理收费。

东莞物价局局长梁凤鸣则透露,市物价局明年将选取一两个楼盘试点,将现在综合模式的物业服务变成“菜单式服务”收费,根据业主所需要的服务项目定制价格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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