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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政府:今年将出台物业服务标准细则

2013-03-28 11:58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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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本报报道了哈市因多数物业合同未写入仲裁条款,九成市民申请仲裁物业纠纷遭拒的情况,在市民中引起强烈反响。对此,哈尔滨仲裁委表示,他们已经就此向哈市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建议,希望相关物业管理部门尽快统一合同文本。同时,哈市政府在今年也将出台物业服务标准的细则,从保洁到设备维修都将有详细规定。

老旧居民区:物业只收钱不签合同平时只管掏马葫芦

“物业每年都准时上门来收费,没跟我签过任何合同,他们管啥从没说过。”家住道里区安平街的郭大娘告诉记者,她家的房子建于上个世纪80年代,物业归哈市直属房产经营公司管,每年物业公司都派人上门收费,但从没签过服务合同。“楼道自己扫、玻璃坏了自己换、墙皮脱落了也自己修,去年有一次单元的电坏了,找了很多次物业也没派人来,管理员说物业费太低,这事物业不管,物业只管掏马葫芦。”郭大娘说。

在走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在哈市一些老旧的居民区,物业基本上都由房管所、房管站来管理,他们大多只收取物业费,给居民一本物业证作为交费凭证,并未跟居民签署正规的物业合同和约定。而居民区一般都没有自己的业主委员会,一些物业公司“不作为”现象严重,居民都是产生物业纠纷需要维权时,才知道合同的重要性。

新建居民区:合同内容多是物业拟服务标准自定

相对于老旧居民区,近些年哈市新建的居民小区开始有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进户后也能及时签订物业合同,但一般情况下,服务内容、收费项目、违约责任等都是物业公司自己制定,而且均未征求居民意见,如供暖费、停车费等季节性、临时性收费,在有的合同中并没有写明收费的时限和标准。

“合同上倒是写了提供清扫保洁服务,可一天内要扫几遍、扫什么样算合格都没写,让居民怎么维权?”家住道里区群力某小区的居民刘大爷说,他去年买房办理进户时,在物业合同上签字是必须的程序,不签字不给办进户手续,搬进来后才发现物业服务不尽人意。可翻开合同一看,里面又确实没有具体标准。

市住宅局:服务标准细则6月底前制订力争下半年推开

针对目前哈市物业合同不规范和维权难的情况,哈尔滨仲裁委案件部部长关克鑫表示,他们已经与哈市物业管理部门取得了联系,“像楼道一天扫几次、电梯多长时间检测一次、垃圾什么时间清运、停车费咋收、小区收益咋公示……目前,北京、厦门等多地都已经出台统一物业合同文本,哈市也应出台统一的规范的合同文本,以有效维护居民权益。哈市物业管理部门也表示,将着手研究此问题。”

此外,记者了解到,今年将由哈市住宅局牵头着手制定物业服务标准,管理部门要对哈市现有的物业服务标准进行一次全面梳理,重新研究、重新制定新的服务标准,此标准的制定将广泛向市民征求意见。据悉,这项细则将在6月底前制订,并提交领导小组讨论,力争下半年在哈市全面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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