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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物管纳入社区统一管理

2013-04-17 15:06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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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房管局日前表示,针对新的《兰州市物业管理规定》及兰州今年开展的“物业管理服务年”活动,将对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街道社区的工作人员分期分批组织专题培训,为群众在“家门口”解决矛盾纠纷提供条件。目前,城关区24个街道社区的72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已全面展开。

物管体制街道社区唱主角

兰州物业管理协会表示,作为城市房屋管理的新模式,物业管理在推进住房制度商品化,社会化,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推动社区平安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在物业管理和发展过程中,公共服务不到位、管理人员不称职、商业停车配套等公建设施擅自更改等问题使得物业矛盾纠纷集中突出,并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热点和难点。为提升物业服务整体水平,促进物业管理行业良性、健康发展,兰州市今年特举办“物业管理服务年”活动,与此同时,新的《兰州市物业管理规定》也于4月1日出台。

细心的市民一定会注意到,在物业新规中,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组织、指导工作,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处理物业管理纠纷。社区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和监督社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在发生物业纠纷时,采取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三方协商机制。不难看出,新规的最大变化就是“沉到底”,通过地方法规的形式,明确赋予了街道办事处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基础作用。

专题培训“家门口”解决矛盾纠纷

兰州市房管局表示,为深入贯彻“物业管理服务年”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兰州市物业管理规定》,推进物业管理重心下移工作,提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近日,市房产局在城关区率先举办了《兰州市物业管理规定》培训班,来自城关区24个街道社区的72名工作人员参加了学习培训。

在培训会上,兰州物业管理协会副秘书长、市房产学校讲师张庆贞围绕如何落实“物业管理重心下移”等问题,深入浅出地讲解了街道社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相应职责、辖区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选举的组织、指导工作,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并通过大量案例引证,引导街道社区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处理矛盾纠纷。

建立“区、街镇、社区”三级物业管理体系,将物管工作重心下移,纳入社区建设统一管理是新规一大亮点。据此,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年活动安排,市房产局还将对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街道社区的工作人员分期分批组织专题培训,为群众在“家门口”解决矛盾纠纷提供了条件。与此同时,针对兰州市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配合兰州市“物业管理年”活动的开展,市房管学校也举办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岗前培训班,以课堂授课、案例讨论分析、实地考察调研等方式进行,力争培训出合格的物业管理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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