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物业服务及代收代缴价费公示内容涉及9类20项,分别是物业服务企业全称、物业服务等级、收费项目、收费类别、收费标准、计费单位及计费方式、收费依据、备注、监督投诉电话、价格举报电话等。涉及物业服务费、装修押金、装修垃圾清运费、装修人员出入证件工本费、水费、电费、采暖费、电梯费、生活垃圾处理费等。
其中,在水价的公示中,自来水正常压力直供到户的小区,在2.9元/m3基础上另加不超过8%的水量损耗;小区实际水损低于8%的,按实际数计算;高于8%的,按8%计算。单位、家属楼及实行物业管理的写字楼等参照上述规定执行;需补压、加压的小区,在分摊水损基础上,允许加收补压、加压所耗电费。
在电价公示中,已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生活用电价格0.4983元/度。未抄表到户且已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小区每月发生的公用及损耗电量总和,应按当月损耗电量分摊率合理分摊给各业主,分摊的公用及损耗电量电费按0.49元/度计算。
根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分级管理。车辆实行刷卡出入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办理出入卡时,可按10元/卡的标准一次性收取工本费,对临时出入的车辆只能按次收取停车费,不得计时收费。此外,西安市装修押金标准为房屋建筑面积100m2以下不超过2000元,150m2以下不超过2500元,150m2以上不超过3000元。装修垃圾清运费为不超过3元/m2,出入证件工本费为不超过5元/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