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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严管小区违建 物管三次不管就被吊销物管资质

2013-09-16 00:41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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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6年昆明开展违法建设整治工作以来,截至今年7月18日,主城五区、三个国家开发(度假)区共拆除各类临违建筑8675宗、面积接近1736万平方米。但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昆明市住宅小区私搭乱建、农房违法加层和无序建房等现象不同程度反弹。为此,昨日,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通报,将结合《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违法建设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高压态势严管重罚违法违章建设,发现一起坚决拆除一起。并加大执法联动、疏堵结合,杜绝出现新增违法建设。

哪些建设属违法?随后将有具体参照标准

据了解,昆明将主要针对主城五区、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和晋宁县周边所有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进行违法建设综合整治,此次将晋宁县也囊括在内,其中部分原因是因为晋宁县面海的地理位置。在这个方位当中,凡是住宅小区违法建设行为;农房违法加层和无序建房行为;违法用地、违法租地建盖的厂房、作坊、仓库、商铺等违法行为;其他违法建设行为,都属于违法违章建设。

对于以上范围内的违法违章建设,原有的要在三年内拆完,按照今年拆除30%、2014年拆除50%、2015年拆除20%的步调进行。也就是说今年内必须拆除存量临违建筑3016宗、约772平方米的30%,即拆除904宗、231万平方米。而今年截至9月5日,仅拆除了327宗、约73万平方米的临违建筑。相关负责人表示,剩余任务务必要在年内完成。

同时对今年普查出来新增的418宗、约22万平方米临违建筑也要在今年内拆完,并杜绝再有新增违法违章建设。截至9月5日,新增临违建筑已经拆除166宗、8万多平方米。

接下来,城管部门将建立全市临违建筑有奖举报制度,邀请市民拨打“12319”共同监督,为此也将出具临违建筑的明确参照标准,供市民掌握。

执法联动:小区出现三次违法搭建吊销物管资质

对于小区内的违法搭建行为,物管是什么样的态度?对于这个问题,谁也说不清楚,有人说物管束手无策,也有人说物管是默许态度。但是从现在开始,昆明将采取各部门联合执法的新举措,遏止违法违章建设的发生。

《实施意见》中明确,对住宅小区违法建设行为未整改、未拆除的,住建部门不予办理房产证或转让、抵押等手续;对物业管理企业不履行职责,导致出现违法搭建行为3次以上且未及时制止或上报的,住建部门应吊销其物业管理资质;对建盖的违法建筑,供水、供电、供气、电信、有线电视等部门不得提供相关服务。通过这些举措,将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国土、林业等部门对违法建设的事后处罚,逐步向规划、住建、供水、供电、供气等相关部门的源头管理转变。

因此,接下来,昆明市数字管理办公室将建立违法建设数据库,对全市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普查。而住建部门则负责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管理,建立物业管理定期报告制度,督促物业管理公司履行发现、制止、举报发生在物业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设。土地和林业部门则负责查处非法占用土地或者擅自在耕地、林地上建房的行为。规划部门要尽快完成主城规划区范围内的迁村并点、统规统建方案并组织实施。

疏堵结合:争取年内出台“三类房”政策

另外,此次《实施意见》中的一个亮点是坚持疏堵结合。这个词用在这里与占道经营并没有关系,而是昆明政府在对违法违章建筑采取高压态势严管重罚的同时,也有了“人情味”的重要体现。即,加快“三类房”(危房、水淹房、火烧房)的审批。

据了解,主城区农村住宅中的“三类房”由于居住环境恶劣,而新住房又长期得不到解决而成为整治违法建设的重要阻力。同时,如果一味不考虑这些居民的住房需求,而只管拆不管安置,就显得非常没有人情味。但这一次,昆明市将根据各区(县)上报“三类房”问题,由市级有关部门尽快出台针对“三类房”的政策措施。同时,根据各辖区市级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分期、分批给予解决。

相关负责人透露,针对“三类房”的政策措施越快出台越好,争取在年内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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