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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物业中标合同将网上公示

2013-12-23 12:03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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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内容不公开、服务标准不公开、物业收费成本构成不公开,在许多地方,这些问题一直广受业主诟病和质疑。近日,记者从辽宁省沈阳市房产局获悉,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该局下发《关于公示物业服务招标投标有关资料的通知》(以下简称《公示通知》),要求从2014年1月1日起,凡是经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项目,其招投标全部资料均由市房产局在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网站向市民公示,中标文件必须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附件。

长期以来,开发建设单位售房时,一般仅告知购房人物业服务费价格,而对服务内容、标准等说明较为模糊,加之购房人对物业管理的关注度不高,因此很多消费者只在办理入住手续并成为业主后,突然发现自己原来对物业管理情况所知甚少。

中标文件是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有关条款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在以往的物业服务招投标过程中,由于中标文件不公开,一些物业服务企业在投标时可以随意开出“空头支票”,或以虚假承诺抬高成本,或以虚报成本提高价格,待到中标以后便把中标文件抛在一边,业主根本不知道他们在投标时作过哪些承诺。这也是物业服务费价格虚高现象普遍存在的重要原因。对于这一问题,无论是价格主管部门,还是房产主管部门,都很难监管到位,市民对此意见很大。

沈阳市房产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完整的物业服务招投标文件,是物业服务价格评估机构测算物业费价格和投标物业服务企业制作投标文件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编制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业主的切身利益。从以往公开的招标文件来看,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标的不清、标准不细、内容不全、招标活动方案安排不合理等问题。按照《公示通知》规定,今后招标文件必须包括招标人及招标项目简介、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对投标人及投标书的要求、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招标活动方案以及物业费拦标价格等事项。

更重要的是,物业服务企业中标后,必须将其中标文件公示在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的网站上,业主可以随时查询物业服务项目的服务内容、标准、收费、成本测算等内容,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照中标文件中的承诺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或者成立业主大会后,将其作为合理调整物业服务的内容标准以及收费标准的依据。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一物业服务新规得到许多沈阳市民的支持和好评。“物业服务承诺公示后,业主就可以充分发挥监督权,有针对性地与物业协商有关服务条款,抵制物业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这才是真正当家做主人的感觉。”沈阳某小区业主刘女士对记者说。

针对市民反映的物业服务价格虚高问题,沈阳市房产局有关负责人透露,今后物业收费价格将与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挂钩。该局将对全市物业收费与服务支出进行调研,并据此制定出几个等级服务标准,然后联合物价部门确定最终的收费价格。如果物业公司出现高收费而服务质量差的情况,将予以查处并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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