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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四级管理”破解物管“三难”

2013-12-23 12:03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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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在基层

12月3日,在泰州市海陵区城东街道东进小区,3名保洁人员正在打扫卫生。“主干道天天打扫,楼道一个星期打扫一次。”一位姓张的保洁人员介绍说。东进小区共150幢楼,4600多户居民,建于上世纪90年代,是一个老旧小区,长期以来没有物业管理。今年初,东进小区被纳入海陵区社区物管的范围,老旧小区卫生有专人负责、公共设施不再无人过问。这得益于泰州市住建局推行的物业管理四级管理体系,“以奖代补”为小区物管服务“兜住底线”。

目前,泰州市区共有物业服务企业106家,从业人员1万余人,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房屋建筑面积约3200万平方米。“实际工作中,小区物业管理一直存在着‘三难’:报修难、维修难、收费难。这‘三难’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居民遇到物业难题,经常无人过问,社区和相关部门相互推诿扯皮。”泰州市房管局物业管理科科长沈长付坦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市区住宅小区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物业管理也得到长足发展。但目前,随着劳动用工成本和物价不断上涨,以及市民群众对于物管的要求越来越高,不少老旧小区及次新小区的管理服务水平持续下滑,甚至多个小区的物业企业撤出小区管理。

泰州市住建局局长陈松林说,根据这一思路,去年起,他们在市区开始试推行“四级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体制机制。最近,这一做法被住建部向全国推广。

所谓“四级管理体系”,是指物业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在市、责任落实在区、工作推进在街道、划界问题在社区的管理体系。工作中,住建、房管部门将具体负责全市物管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监管工作。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则具体负责对社区物业管理的日常检查和考评,并根据各小区的物管服务考评等级,给物业公司发放相应的物管奖金。同时,构建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者互为一体、互相促进的“三位一体”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贴近群众、深入群众的工作优势,广泛开展“走百家门、访百家情、做百件事”活动,把社区内发生和出现的矛盾困难解决在社区基层。

“在完善物业管理体制机制的基础上,政府不断加大对物业管理的公共财政投入。”泰州市房管局党总支书记封伯平说。去年底,泰州市政府明确对各类住宅小区进行“以奖代补”,弥补物业企业、属地街道居委会的收入不足问题,为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兜住底线”。

根据规定,此次奖补范围覆盖所有交付使用满5年的住宅区,包括商品房小区、房改房小区、拆迁安置房小区、保障房小区等各类普通住宅区。对于不具备推行物业管理条件的,以及失管的老旧小区,全部由街道办和所属社区、村接收管理,并落实以保洁等事项为主要内容的基础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奖补资金将由政府埋单。”封伯平解释说。无物管老旧小区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卫生保洁人员工资等费用,其余部分用于公共部位应急维修、绿化修剪等。据了解,仅今年,市区合计投入物业管理奖补资金2000万元,惠及160个住宅小区,实现了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全覆盖。

政府出资为无物管小区埋单,确实给无物管小区带来了实惠,但伴随而来的问题是,会不会诱使其他小区居民炒掉物管,也要求政府托底,从而对整个物业管理行业形成冲击?“服务标准肯定比不上有物管的小区。”沈长付说。无物管小区纳入社区物管,落实的仅仅是以保洁等事项为主要内容的最基础物管服务。今后,社区物管仍将逐步实行市场化,推行有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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