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现有取得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539家,物业服务从业人员3.5万余人,服务180余万居民,占应服务管理的65左右。其中,70%以上的物业公司属于房地产商自办,20%属于房管所或单位后勤改制而成,只有10%属于产权自主型的物业管理企业。
民建新疆区委会建议,鼓励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分业经营,打破垄断格局,引入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加强物业项目招投标监管力度。促进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兼并重组和强强联合,走专业化、法制化、规模化的发展之路。
就物业管理企业自身管理,鼓励建立信用等级管理、企业资质动态评定管理、服务标准量化监督、行业自律建设等制度建设,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服务的不规范,促使物业管理企业便捷、高效、优质服务。
政府层面应及时完善和修订物业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建立一套系统完善的法规体系。明确物业管理行业的责任边界,建立健全符合行业特征和市场规律的价格机制,规范物业管理行业市场秩序。
同时,加大物业法规的宣传,增强广大业主的法律意识,发挥行业协会的优势,增强对物业管理重要性的认知和对物业管理消费的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