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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已随水费征收 小区物业费将有所调整

2014-03-24 10:16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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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1日起,广东潮州市城区实施生活垃圾处理费改革,自3月1日起,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随水费统一进行征收。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由于原小区物业服务收费中已包含垃圾处理的项目,根据上述的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将做出相应的调整。

记者从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了解到,两部门于3月19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已实行物业管理服务的小区(村)物业公司(或村委),主动与街道环卫所、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中心联系,按服务内容确认小区(村)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类别,由市自来水总公司按相对应类别向住户代收垃圾处理费。

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物业服务收费调整的大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自来水公司直抄表用户。这类住户的物业公司可以留取部分保洁费用,但须退还住户通过市自来水总公司缴交的其他垃圾处理费部分。也就是说,原计入物业服务成本每户9元(或折算为元/m2,下同)的清洁卫生费,居民二类住户物业公司可每户留取2元作为小区保洁费用,居民三类住户每户留取5元作为小区保洁、垃圾收集费用,其余均须退还给用户。

二是二次供水的住户。这类住户垃圾处理费的收取由收费部门会同环卫部门核定二次供水户数,委托市自来水总公司统一向物业公司代收,物业公司在物业服务费中开支。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生活垃圾处理费调整后,每户每月比原来多支出了2.5元,如果物业服务收费是在现行的政府指导价标准内的,物业公司可在现行收费基础上,每户每月增收2.5元。

相关链接

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居民户分类:

1、居民户一类是指由环卫部门上门收集、运载垃圾,清扫内街小巷服务的居民户。

2、居民户二类是指已实施物业管理服务的物业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保洁,环卫部门上门收运垃圾的居民户。

3、居民户三类是指由物业小区(村)自行负责清洁、收集垃圾,环卫部门负责运载垃圾服务的居民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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