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要求,此次相关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公司对小区安全防范措施进行全面梳理规范,配齐秩序维护值班人员。同时,要对小区防范监控设备进行经常性检修维修,并配合居委会对小区外来人口、临时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进行排查登记,建立基础信息档案。而每个市、县(区)也要结合实际,分别选择3至5个试点小区作为典型,组织辖区物业公司观摩学习,推广试点经验做法,以带动所有二级以上住宅小区全面推进责任追究机制。其中,工作效果不明显和发生治安案件的住宅小区物业公司,将被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据了解,责任追究机制将实行季度督查和定期通报制度,并作为对各市、县(区)房地产(物业)管理部门考核和物业公司信用管理、资质认定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