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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纳入居委会工作内容

2014-08-11 08:19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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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江西省新余市工商、公安等部门起草了《物业管理服务纳入社区建设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根据《方案》,物业管理工作的重心落到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此方案是在新余市委书记刘捷出席物业提案督办会后,新余市率先推进社区管理物业化的成果。标志着民革新余市委在今年的全市政协大会上提交的《将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纳入物业管理监管体系》的提案得到了落实。

随着城镇化水平的提升,物业问题越来越成为城市居民的焦点和难点问题。民革新余市委发挥智力优势,通过充分调研和论证,在今年的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上提出了《将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纳入物业管理监管体系》提案,提案建议“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按照《物业管理办法》规定,切实履行对组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责任,促进业主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的形成”。

7月9日下午,新余市委书记刘捷出席全市有关小区物业管理问题提案督办会。会上,刘捷肯定了民革市委的集体提案,强调物业管理要加大综合协调力度,建立健全综合协调机制,明确各方职责,街道和社区是物业管理工作的主体,突出服务职能,满足社区居民需求,真正服务好老百姓。督办会后不久,有关部门就出台了《物业管理服务纳入社区建设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新余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真正纳入了社区居委会工作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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