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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遭窃状告物业公司

2014-08-12 09:46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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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小区业主家中遭窃或停于小区物业管理范围内的车辆被刮、被撬的事件频频发生,因此引发的小区业主起诉物业公司要求赔偿的纠纷也日益增多,日前,太仓法院就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小张最近就因为家中财物被盗,损失巨大,而将其所在的小区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物业公司承担其被盗财产损失的50%赔偿责任。

“我按时足额缴纳了物业费,物业就应当按合同约定对我家中的财产安全尽到相应的看管保护义务。”小张认为。物业公司辩称,自己毕竟不是保安公司,对小区内的安全防范仅有协助管理义务,没有绝对的保卫责任。

目前该案尚未审结,但承办法官提醒广大业主:小区业主可以通过积极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行使业主委员会的监督管理职能,如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具有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明确约定安保条款,包括安保设备、监控系统的有效运作,保安人员的定期定岗巡逻等,如果物业公司未能尽到安保条款中约定的责任,则物业公司应当根据具体的失职情况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与此同时,小区业主也不能将财产安全完全寄希望于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的管理,业主们除了常规的安全防范外,还可以通过对车辆购买盗抢险和刮擦险,对家中财物投保家庭财产保险等方式来控制风险,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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