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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被炒却不走 业委会状告胜诉

2014-09-02 19:25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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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都是物业告业主拖欠物业费居多,而今是业委会通过法律途径解聘物业。

经过走访投票等形式解聘物业公司后,物业却赖着不走。沈阳市皇姑区克莱斯特小区业主委员会将物业告上法庭,一审胜诉。

投票炒掉物业物业却不走

克莱斯特小区业主委员会副主任梁先生介绍,2004年,小区刚入住时物业服务很好,“按照购房时的承诺,每年帮我们擦两次窗户,园区的环境和保洁、保安人员也都很负责。”

梁先生说,2005年,这家原本服务很好的物业公司撤走了,新的物业公司接管。“这几年来,同一家物业工作人员没有变,却换了几个物业公司的名头,但服务始终都不好。”

2012年5月,克莱斯特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当年8月,业主委员会以书面表决形式组织全体业主就“是否续聘物业服务”进行表决,并通过走访业主方式进行表决。

经过黄河街道北行社区和克莱斯特小区业主代表现场监督,开票结果为:实际住户1044户,不同意续聘693户,同意续聘50户,弃权12户。不同意续聘693户业主的住宅面积111682.3平方米,超过总面积214165.62平方米的半数以上。符合业主总人数及建筑总面积的半数以上的“双重多数决”规定,业主不同意续聘清湖物业为小区进行相关服务。

当年10月份,业主委员会通知物业在15日内移交小区各种档案并撤出该小区物业服务,但至今物业还未撤离。

业委会起诉物业解除合同

物业不撤离,事情陷入僵局。

在多次与皇姑区小区办、皇姑区委、市小区等部门反映,问题得到皇姑区政府重视。“我们终于走进了程序的下一步,招标新物业了。”

业主委员会主任王琦说,在与沈阳市房产局备案的4家招标公司接触后,招标公司却都拒绝为其招标服务。无法招标,也就无法聘用新的物业公司。走投无路之下,业委会拿起法律武器,走上维权之路。

2013年年末,一纸诉状将清湖(现更名为沈阳德信邦嘉)物业公司告上法庭。

2014年8月18日,皇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清湖物业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撤离克莱斯特小区,解除业主委员会与清湖物业服务公司的物业服务合同,并要求物业公司于判决生效15日内,将物业用房、园区公共设施、物业服务相关材料、印章等交出。案件受理费1000元,由沈阳清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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