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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巡回法庭进小区 物业纠纷顺利调解

2014-09-15 18:57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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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物业管理纠纷呈现逐年上涨的趋势,这已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一个民生问题。虽然物业纠纷矛盾,诉讼标的都不大,但是具有广泛的社会效果。为此,海州区法院组成巡回法庭,走进每一个小区,有效解决物业管理纠纷,实现物业管理良性发展。

上午,海州区的巡回法庭走进了御景龙湾小区,解决这里的一户居民和物业管理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问题。在现场,物管和业主各代表原告方和被告方,就物业费缴纳问题进行辩论。

原告方律师:被告方应该依照合同向原告方支付相应的物业费用。而本案件中,被告方并没有向原告方支付费用。因此,请求法庭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被告方业主:产生的费用太高了,我就是希望法庭,就是仓库,不是住人的,能不能帮我减免一点。我不在这里住,也不产生垃圾,也没有什么污染,我就认为在这一块,能不能稍微优惠一点。

物业认为自己是微利企业,本来收取的物业费就不高。但是业主认为他并没有给物业带来需要服务的内容,因此就觉得不该收取这么多。经过一番法庭调查和辩论过以后,双方同意当庭调解。

海州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员王明才: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如下:被告徐亮在庭审后30日内向原告鸿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缴纳物业管理费3843元及滞纳金2000元,诉讼费减半收取,由原告洪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下面休庭。

据法院人士介绍,现在的物业纠纷一般都是物业费用缴纳问题。一方面物业认为业主拒缴物业费造成了物业公司经营困难,进而造成服务质量下降;另一方面业主又以物业服务质量下降拒缴物业费,从而形成恶性循环。但是在法律层面,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的,业主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抗辩主张在法庭中得不到法院的支持。这次巡回法庭进小区的案例,更是提高了不少业主的法律意识。

业主王茹:如果说以后跟物业公司有矛盾了,我们能够正常通过合理的途径来进行改进,不让矛盾更加激化。所以说,也希望小区的物业也能够多为我们业主提供更好的服务,也能够理解我们业主,这是相互的关系,共建一个和谐的小区环境。

自4月份以来,海州区开展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为主题的“送法进社区”活动已达十余次。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不仅向物业公司宣传了要提高服务质量,满足业主合理要求,同时也倡导广大业主能够知法,懂法,守法,合理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共同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海州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员王明才:以后这种活动我们会经常搞,经常到社区开展巡回审判开庭的这种形式。这样一方面方便的群众的诉讼,更加贴近群众,另一方面也节省了法院的司法资源,方便群众的基础上节约了群众的司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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