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本次物业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市直相关部门、城区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三级管理机制,形成由市房产局牵头指导监管,城区政府属地管理、街道社区具体落实,建设、公安、城管、环保、工商等各职能部门配合,水、电、气单位协调联动的工作模式。
按照方案,各城区政府将组建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建成各区物业服务总公司实体。街道办事处承担具体责任,对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和服务负全责。同时,我市还将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各城区政府建立物业管理联席制,各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参加并及时解决物业管理问题;街道、乡(镇)成立联合工作机构,建立有效的问题协调处理机制。
本次物业管理体制改革还将通过完善服务标准,制定指导价格,建立分类收费、质价相符的物业管理收费与服务体系。凡是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参照政府指导价自行确定物业服务标准和物业服务价格,并通过合同约束和规范服务,提高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消费意识。同时,发挥业主委员会的建设工作,让业主直接参与小区物业管理和监督。
此外,本次改革还进一步强化物业管理考评机制,由牡丹江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制定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对区、街道、社区进行考核,并把物业管理工作纳入一级目标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