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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想解聘物业却因认定程序违法被解散

2014-11-12 11:02 来源:新文化报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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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想解聘物业却因认定程序违法被解散

住建部门与镇政府联合下发的公告本报记者 王国彬 摄

本报松原讯(记者 王国彬) 业主不满物业公司服务,想通过业主大会将物业公司解聘。结果物业公司没被解聘,业主委员会却被相关部门认定程序违法,依法解散。“业主委员会都成立两年多了,各种手续都办了,连主管部门领导都来给揭牌,今年只是换届,就算换届违法,也不能把业主委员会解散呀!”曾经的业主委员会主任李先生说。

业委会想要解聘物业

李先生家住长岭县名都花园小区,今年65岁,退休前是一名干部。“我们小区按规模来说应该是长岭县最大的小区,业主超过千户,位置也算是黄金地段,我和一些邻居商量想成立业主委员会,帮着物业公司管理小区。”李先生说,经业主推选产生了23名业委会成员。2012年2月,他们拟定了一份“成立业主委员会备案申请书”,并上报到长岭县长岭镇政府、社区委员会和长岭县物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长岭县物业办”)。3月31日,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成立,两位组长是物业办和社区的主要负责人,并进行了公示。4月5日,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发布了第一次公告,他被推选为主任,公告上盖有社区和物业办的公章。

李先生说,小区当时的物业是“长岭县名都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始很好,后来服务质量越来越差。“业主委员会想解聘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却不离开。后来业主委员会先后选了两家物业公司,都无故离开了,原来的物业公司又接手开始干。”李先生说。

两个业委会都被解散

今年4月份,小区又成立了一个业主委员会,这个业委会的筹办、成立等事宜李先生所在的业主委员会毫无所知,5月份换届后,李先生不再担任业委会主任,由业主何奇林担任。

之后,针对小区内的种种矛盾,住建局、镇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成立了联合调查组。最后得出的调查结论是:两个业委会都“程序违法,被依法解散”。“得给我们一个理由呀!到底哪个程序违法?”李先生说。

而在10月19日傍晚,他刚到自家楼下,两名男子就手持铁棒将他打倒,导致他住院多天,目前走路还需要借助拐杖。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调查此案。

记者多方沟通,但无法与另一个业委会负责人田某及成员取得联系。

物业:已签5年合同

10月28日下午,记者来到长岭县名都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公司负责人孙先生说,该物业公司是名都花园小区前期物业公司,他们今年已与小区开发商签订了5年合同,所以还要在小区继续服务。

对于之前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想要解聘物业一事,孙先生指着墙上贴着的一张公告说,上级主管部门已经下发文件,原来的业主委员会不合法被解散了,他们物业公司要继续在小区进行物业管理。

随后记者采访了住建局和镇政府等部门,两个部门并未对“公告”内容进行具体解释。

长岭县物业办主任刘卓说,名都花园小区出现的问题,县里已成立调查组,他并不了解该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一事。物业公司服务不好,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解聘物业公司,长岭县名都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有三级资质的物业公司。

长岭县住建局分管物业工作的负责人说,名都花园小区物业与业主产生矛盾后,县里成立了调查组,公告也是该局与长岭镇政府共同下发的,但他当时因病并不了解具体情况。

长岭镇政府分管社区工作的负责人说,镇政府当时派人参与了此次调查,主要是配合住建部门,调查结果和公告的内容主要是住建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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