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之家讯:近日从记者从南京市住建委获悉,为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南京市住建委将简政放权,物业企业资质审批等3项市级管理权力,在今年年底前下放到各区住建局。
南京市住建委介绍,为了夯实属地管理工作基础,2014年底前,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前期审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3项市级行政许可职能将从市里下放给各区,增强各区行政监管工作效能,进一步发挥属地管理作用。
市住建委表示,对业主投诉较多、问题整改不力的物业服务企业,将按照物业管理行业信用规定,对物业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列入不良信息档案,并给予取消资质延续、资质升级等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