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连续追踪的物业“代签名”事件,让更多郑州市民看清楚物业公司“颠倒黑白”的乱象。物业公司之所以“越俎代庖”,根本原因就是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物业的权利得不到约束。
早在2011年,郑州就出台“业主代表协调委员会”(简称“协调委员会”)政策,一面替代“业委会”行使权力,一面为成立“业委会”铺路。2012年,郑州更是宣布“协调委员会”已经做到全覆盖。那么问题来了:为何官方宣布“协调委员会”已经全覆盖2年后,郑州老百姓还是一而再,再而三遭遇类似物业“代签名”这样的窝囊事儿呢?
从11月17日到11月25日,大河报记者对郑州“协调委员会”实际情况,进行调查。
【引子】有了“协调委员会”为何还受物业的气?
“郑州2年前就宣布‘协调委员会’已经全覆盖,为何我们还是受窝囊气?”在本报以连续3个版的规模报道郑州物业“代签名”乱象后,11月17日,本报热心读者齐先生打来电话。
啥是“协调委员会”?在齐先生提供的文件,《郑州市住宅小区业主代表协调委员会指导意见》(2011年12月26日出台,下文称《指导意见》)上,记者看到解释:“业主代表协调委员会是住宅小区召开业主大会产生业主委员会前的过渡性组织。郑州没有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应当成立业主代表协调委员会。”
昨天,郑州市政府一位负责人向记者证实,郑州市的确出台过“协调委员会”政策,并在2012年实现小区“协调委员会”全覆盖。媒体也曾公开报道:“2012年年底,郑州实现住宅小区‘业主代表协调委员会’全覆盖”;“郑州市除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639个小区外,其余3600多个小区已全部成立了业主代表协调委员会”。
这位负责人说,“协调委员会”最大的特点,就是成立方便。“‘协调委员会’主任由社区工作人员兼任,其他成员是小区业主。可以协调小区物业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及时了解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单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调查】随机走访三个小区只有一个小区有
从11月17日到11月25日,大河报记者随机走访了郑州市的3个小区,调查“协调委员会”真相。在调查过程中,记者发现,只有一个小区成立了“协调委员会”,有的小区甚至不知道“协调委员会”是什么组织。
【小区1】
名称:观澜小区地点:工人路与汝河路交叉口西南角调查时间:11月17日调查报告:小区并未成立“协调委员会”
11月17日上午11点,大河报记者来到观澜小区。记者随机在小区询问4位业主,得到的回答都是,小区没有业委会,更没有“协调委员会”。
在小区的物业办公室,工作人员称,该小区并未成立“协调委员会”。
记者又来到与物业办公室仅一路之隔的航海西路街道办事处观澜社区服务中心。
“咱观澜小区有业委会吗?”
工作人员的答复是否定的:“没有。”
“业主代表协调委员会有吗?”
“那不就是业委会吗?没有呀。”工作人员似乎对“协调委员会”并不太了解。
【小区2】
名称:远征都市港湾小区地点:城东路与城北路交叉口东南角调查时间:11月21日调查报告:物业和社区都说,“从未听说过这个机构”
11月21日下午3点,记者来到城东路上的远征都市港湾小区。该小区业主姚女士表示,“没听说有业主委员会”。而对于业主代表协调委员会,姚女士说:“这是个什么组织?跟业主委员会不是一样吗?没听说过。”
物业和社区也说,“从未听说过这个机构”。该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说,小区并无业委会,也不清楚“协调委员会”是干什么的。该工作人员同时建议,如果“协调委员会”是由社区牵头,可以去社区问问。记者又电话联系分管该小区的商城东里社区。工作人员表示,远征都市港湾没有业主委员会,具体有没有“协调委员会”,他们也不清楚。
【小区3】
名称:盈家水岸小区地点:花园北路与贾鲁河交叉口向北路东调查时间:11月25日调查报告:早在2012年就成立了“协调委员会”
昨天上午,盈家水岸物业的王经理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小区早在2012年就成立了“协调委员会”。
“原本这个小区垃圾成山,后来‘协调委员会’找到我们,物业就跟他们签合同。”王经理说,“协调委员会”一直在做着业委会的工作。比如前些时间小区内摄像头路灯坏了,他们就和物业协商动用维修资金的事情。
“业委会是国家规定的,协调委员会是郑州市规定的,地位稍有不同,但作用都差不多。”小区居民宁先生认为,有了“协调委员会”,物业对业主态度一直不错。
负责该小区的英才社区网格长张慧婷说,“协调委员会”主要协调物业和社区,有意见了会直接跟社区、物业提。
【说法】A被寄予厚望的“协调委员会”为何折戟?
“‘协调委员会’政策刚推出时,曾被寄予厚望。”郑州市有关部门人士说,郑州这一“创新之举”还受到住建部的关注。
昨天,亲历这一政策出台、执行的郑州市政府一位负责人说,“协调委员会”是向业委会转型过渡的组织,是一种制度创新,目的是最终实现业委会的高质量全覆盖。“它由社区管理,社区工作人员也是协调委员会主任,也是强化社区在业委会成立中的职责。”他没有避讳这个政策在落实中存在一定问题,“这件事政府专门下了文件,但社区还是不重视。现在郑州市准备督促社区执行《指导意见》,成立‘协调委员会’。”
B什么原因造成“协调委员会”无法成立?
刘社,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城市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在她看来,“协调委员会”并未全覆盖的原因,是因为监管措施的不到位,缺乏敦促和检查体系。
“对于社区来讲,‘协调委员会’的成立与否与社区并无直接利害关系,所以社区并不积极。”刘社说。
河南省商业与经济协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宋向清认为,目前导致业委会及“协调委员会”成立不起来的原因有三。首先,物业公司不积极、不主动、不情愿。因为成立这些机构,意味着业主的维权意识及维权能力得到了提高,一定程度上影响物业公司的利益。其次,一旦小区没有发动者,就没有成立的动力。最后,是街道办事处、社区,并没有起到督促、引导作用。“这和居委会的不重视有关,也与监管机制不健全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