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渝中区房产和物管行业协会了解到,最新的《渝中区物业管理行业规约》(以下简称《规约》)已经出台,将督促150个协会会员物业公司自律,并相互监督。
据协会会长熊家乐介绍,《规约》由总则、行业自律、行业发展、行业风尚、行业协会、附则六个章节39条组成,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应保守业主、物业使用人的个人隐私,并不得利用在物业服务过程中获知的业主、物业使用人的信息为自身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
同时,《规约》还制定了奖惩制度。行业协会将建立评判委员会,如果物管企业存在未经依法选聘而擅自进驻物业项目;合同期未满而擅自退出物业项目;合同期已满而拒不退出物业项目;以低价、暗箱操作、诋毁对手等方式获取物业项目等扰乱物业服务市场的行为。经评判委员会评判,行业协会可视情节轻重,实行警告、内部通报、公开曝光、取消会员资格、取消由行业协会组织的各项评选活动的参评资格、建议取消由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评优的参评资格、提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依法处理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