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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建立物业服务行业信用档案

2015-08-07 10:20 来源:惠州日报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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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政府官网日前挂出《关于建立物业服务行业信用档案的通知(试行)》并已施行。全市物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都将以记分方式管理并评级,分别有37种、19种行为将被扣除信用分。信用等级高的物管企业将受到政策优待,低的则将受到相关业务限制甚至撤销物管资质。

网上信用档案系统月底完成升级

根据《通知》规定,物管企业及其执(从)业人员的信用基本分为100分,然后依据《惠州市物业服务行业信用档案信息评分办法》进行相应的加分或减分。

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科科长李克立告诉记者,信用档案信息的采集来源广泛,政府部门、媒体或其他途径曝光的物管违法行为,一经认定或查证属实都将列入档案。

据了解,目前信用档案已经开始从社会各方面采集信息,网上信用档案系统正在升级中,预计8月底完成升级,届时市民可通过网站实时查询物管企业以及执(从)业人员的信用评分等信息。

一级信用等级优先评优评先

《通知》指出,物管企业及其执(从)业人员信用等级由高到低划分为4个等级,信用分100分(含100分)以上的为一级,80分(含80分)~100分之间的为二级,60分(含60分)~80分之间的为三级,60分以下的为四级。

记者了解到,根据《通知》规定,4个信用等级都有相应奖惩,一级享受的优待政策最多,四级则要接受相应惩罚。其中,一级物管企业可优先办理资质管理业务,优先考虑行业评优评先,在参与物业管理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依法给予相应优待。一级执业人员可优先考虑入选物业服务行业专业人才库中的评标、评优专家,优先提供学习、交流、培训机会,优先考虑评优、评先。

对于四级物管企业,有关部门将全程监管并责令整改,其在档案信息有效期内,不得参加评先评优,依法取消或限制参加物业投标,情节严重的,还将依照相关规定撤销或建议相应资质审批部门撤销其相应资质证书。

物业信用分奖励扣除有详细规定

和《通知》一同出台的《惠州市物业服务行业信用档案信息评分办法》对物业信用分的奖励与扣除有详细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有37项行为,执(从)业人员有19项行为都会被扣5分到20分不等。物管企业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专项维修资金,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等事项将被扣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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