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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两会”声音:多方努力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2016-03-03 14:29 来源:洛阳晚报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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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小区集中体现了城市的管理水平。在今年我市“两会”上,部分市政协委员不约而同地将目光投向小区物业,并就如何进一步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化解小区居民和物业管理单位之间的矛盾提出了看法和观点。

无主管小区应尽快纳入规范管理

我市新型居民小区日益增多,物业管理也逐渐规范,但由于各种原因,目前我市还存在少数无主管小区。这些小区长期缺乏正规物业公司提供的管理服务,小区内基础配套设施不完善,卫生状况和治安状况也较差。

对此,市政协委员、市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胡朝红呼吁,可由各城市区对辖区内无主管小区进行排查,并结合实际情况,尽快将其纳入统一的物业管理服务体系。个别户数较少的小区或家属院,可尝试采取政府补助物业管理费的办法,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先运行起来,并逐步加以规范。

出台管理办法,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

市政协委员、市工商联副主席张义伟认为,在监督和协助物业履行服务合同、化解小区居民和物业之间的矛盾等方面,业主委员会的作用不可替代。我市有关部门应加快修订、出台关于住宅物业管理及业主委员会管理的办法,并力争利用1年至3年时间,使我市符合条件的居民小区都能成立业主委员会。

市政协委员、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矿研院高级工程师赫连旭阳提出,一些小区居民与物业之间之所以产生矛盾,很大程度上在于少数居民认为物业服务不到位,就以拖欠物业费的办法来表达不满,进而形成“你不服务,我不交钱”至“你不交钱,我咋服务”的恶性循环。

赫连旭阳呼吁行政主管部门在严把物业准入关的同时,也应加强对物业公司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明确其管理服务标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其管理服务情况,促使我市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化、透明化、规范化。(洛阳晚报记者 韩铁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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