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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园将请物业公司来管 推广物业化管理方式

2016-03-04 09:33 来源:海峡都市报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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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像小区一样,请物业公司来管理。昨日,海都记者从厦门市政府网站获悉,由市市政园林局牵头制定的《厦门市2016年绿化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实施。《方案》提出,厦门公园管理要积极推广“物业化管理”方式。目前,市市政园林局正在推进相关工作。

2016年,厦门全市将投入绿化资金13.65亿元,计划新增城市园林绿地面积400公顷,其中思明区5公顷、湖里区5公顷、海沧区120公顷、集美区75公顷、同安区110公顷、翔安区85公顷,使建成区绿地率达36%以上,绿化覆盖率达41%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1平方米以上。

除了推进“四边”绿化、绿阴绿化、道路绿化、村镇绿化、垂直绿化等建设,今年厦门力争新增公园绿地100公顷,其中重点抓好海沧蔡尖尾山、大屏山、同安西山等郊野公园建设,积极推动综合公园、儿童主题公园、社区公园及山地公园、沿溪带状公园等各级各类公园建设。结合小流域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建设沿溪景观带。今年力争完成80公里绿道建设,其中思明区5公里、湖里区15公里、海沧区20公里、集美区20公里、同安区10公里、翔安区10公里。

除了上述绿化目标外,要求加大迁移苗木的再利用力度,采取规划建绿的措施;按照划拨方式提供公园用地,保证道路两侧绿化用地足够的退线距离。道路及其他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都要与主体项目同步规划、同步立项、统一征用、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时,结合厦门举办国际高端会议的安排,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有计划、分段分期做好环岛路、鹭江道等重要线路沿线道路、节点的绿化提升。特别提出推广绿地分级管理,重要绿地实行精细化管理,积极推广公园“物业化管理”方式,加强对辖区内的在建绿化工程的建设管理和扬尘治理工作,各区绿化办做好辖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海都记者 兰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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