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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理由可拒缴物业费吗?答案:不可以!

2016-06-07 08:30 来源:扬州物业网 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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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无关

近日一篇《前世造了孽,今生做物业》的文章在网络上疯传,作者作为一名资深物业人,多年受物业费收缴问题困扰,并利用幽默、风趣的语句将其收费时遇到的窘迫、无奈表现了出来。进入年中,我市不少物业公司也开始加快“脚步”,致力于向难啃的“骨头”挑战。

理清概念:

什么是物业服务费?

根据《扬州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包括物业服务费、代收代办费和特约服务费等其它费用。

由以上条款可以看出物业管理服务具有公共性,物业服务费是小区安全、卫生环境的维持,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正常生活秩序的运行所必需的费用。但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业主对物业服务收费内容不明确,导致物业企业身兼多职,集调解员、办事员、保管员于一身。然而在收取物业费时,正是这些“附赠”项目成为绊脚石。“业主对物业企业的盲目认知,暴露其对物业相关法律和知识的缺失。”在采访中,我市数十家小区向记者介绍了业主不肯缴物业费的那些理由。

五花八门

这些理由都成收费“拦路虎”

理由一:房屋质量问题难解决

在采访中,房屋顶楼渗水、外墙脱落等房屋质量问题被提及最多,奥都花城、栖月苑、得月苑、石油山庄、保集半岛等物业企业都存在这一烦恼。

“我们小区已经交付9年了,小区内房屋都已过了保修期,所以为了积极解决业主后患,我们正在筹备申请维修资金,但主要难在业主签字这一环节上。”石油山庄的物业人员王敏表示。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申请维修资金需要经过超双2/3业主,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的同意。“小区里部分业主经常不在家,难以表决,更多的业主则是事不关己的态度。”得月苑的乔姓物业人坦言。

与此同时,申请维修资金的项目多、时间长,“等不及”的业主们则都将这归为物业企业办事不力。“我们每年都要申报两三批项目,但还是来不及报。”奥都花城的物业负责人梅经理说道,随着房屋质量问题的增多,物业人员顶着压力,奋斗“前线”,积极协调。

我市开通维修资金使用“绿色通道”

为提高维修资金使用率,保障业主生命财产安全,市房管部门特开辟维修资金使用的“绿色通道”,对于“房屋损坏严重危及人身安全,不能正常使用的;电梯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消防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监控设施受损,不能正常使用的;自然灾害影响房屋居住安全的;房屋外立面脱落;玻璃幕墙损坏;路面严重塌陷;公共护栏破损”这9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情形,一时无法得到2/3以上业主同意的,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相关业主可提出应急处置方案,经维修资金代管部门复核后进行应急处置,以确保受损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尽快修复,恢复正常运行。

理由二、物业费过高不愿缴纳

恒通物业的工作人员小殷表示:“我们小区的物业费收费标准虽然在市物价局公布文件的范围内,但还是有部分业主认为定价过高,不愿缴纳。”根据我市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物业收费等级分为七类,即一级0.3元/月·平方米、二级0.5元/月·平方米、三级0.65元/月·平方米、四级0.8元/月·平方米、五级1元/月·平方米、六级1.3元/月·平方米、七级1.6元/月·平方米。“其实在物价和人工费双齐飞的今天,我们每年收取的物业费只能勉强维持企业运转。”该人员表示:“更何况,不同的收费标准对物业服务的要求是不一样的。”

《扬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对物业收费等级与服务内容有具体说明。比如,一级物业收费对应的服务内容是,小区不需要专门配备人员巡逻,只需小区管理人员能协助有关部门维持小区正常的生活秩序;执行七级收费标准的物业,就需要提供专职公共秩序维护人员,并且要求白天巡逻次数不少于8次,夜间巡逻次数不少于8次,每组巡逻人员不少于2人。

理由三、空置房没入住,凭啥缴费?

和美第小区物业人员丁玲坦言,小区里不少买房后至今没有入住的业主,总是以“还没享受服务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小丁告诉记者,“正是因为这部分业主不清楚物业费的用途,单纯将其误解为个人服务的花销,才会有‘我没入住,凭啥缴费’的想法。”

根据《扬州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连续空置六个月以上的物业,业主应事前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可按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七十交纳物业服务费、电梯运行费和公共能耗费。”也就是说,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房屋空置6个月以上,只要提前告知物业企业并通过审核后,物业费等可享7折优惠,但不能不交。

可是小丁无奈表示,即使物业公司主动给符合条件的业主打7折,还是有未入住业主不愿缴纳。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缴纳物业费是业主应尽的义务,也是和物业企业的合约约定。(扬州物业网 尹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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